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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榮:盤活巨額公積金需多元化解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5:3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王加榮 日前,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就“住房保障”情況接受中外記者集體采訪時表示,到目前為止,全國住房公積金在賬面上的有4000多億元。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以外,還有2000多億在賬面上。有不少人關心,說這2000多億沉淀在哪里。從公積金的使用情況來看,在過去的一年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公積金本身的性質,它不能跨區域轉移,這就造成了有些省區公積金貸款率已經超過了90%,甚至更高的比例。 面對2000億這個數字,實在刺人眼目。聯想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置業提供貨幣化保障的初衷,就使人不能不問個究竟,為什么眾多買房人在慨嘆房價過高而打消購房念頭的同時,會有如此巨量公積金沉淀閑置呢?即使有政策性、補貼性背景,公積金的使用仍然無法繞開各種利益的糾纏。比如開發商,這一群體大多對公積金貸款缺乏積極性,手續繁瑣、辦理周期長會影響其資金回籠速度。再比如各商業銀行,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的利息差,促使銀行必須使出一些特別招數應對,與開發商之間的強制性協議,要求后者必須向買房人推介銀行自營性貸款,就是鮮明特例。 在我看來,造成2000億公積金沉淀除去利益驅使外,公積金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也不容回避。據筆者觀察,近來房價一路飆升,但普通公積金貸款額度只是到最近才有所提高;以及公積金貸款缺乏差異化操作,也將一些潛在的受益人拒之門外。各種原因導致了央行報告的明示——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一般較難申請,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的效果不明顯,可見,公積金運用率依舊“可圈可點”,受限過多,才使得2000億公積金“發育不良”。 面對2000億公積金的沉淀,筆者以為,我們迫切需要對住房公積金的性質和職責、應該做到的和可以做到的功能,重新作出界定和廓清。特別有兩大問題在當前亟須明確說明。 住房公積金的產權到底歸誰。賬戶持有人是否該有完全產權?還是因為有國家補貼成分在內,而只有有限產權?但即使是有限產權,賬戶所有人也有一定的對其資金的安全關注權、處置權、使用權。產權歸誰,這直接涉及住房公積金收益歸誰的問題。 從表面上看,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由國家支配用于住房保障,似乎很合情合理。但經仔細推敲,可能不是那么說得過去,畢竟職工存入至少自己那份公積金時沒有被告知增值收益要被捐獻的義務。同樣,這也涉及到公積金中心到底為誰增值保值的問題。也只有明確了這一點,才能解決公積金風險監管和經營運作的動機機制問題。 住房公積金被稱之為百姓的“安居錢”。但是,究竟有多少人享受到了這個優惠呢?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時,人們曾設想“讓幾乎所有的工薪階層都可以通過這個制度受益。”10多年過去了,大部分有強烈改善住房需求的城鎮職工因為沒有建立公積金,而無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經建立公積金制度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因住房條件相對較好而缺乏貸款購房的內在需求。以廣東佛山市為例,2007年成交的商品房60%都是外地人購買,而在本地居民購買的40%的商品房中,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所占比例很小。 不容忽視的是,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是公積金貸款受阻的重要外因,這也是職工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意見最為強烈的一點。據我所知,個別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置強制性服務,貸款條件多、程序繁雜,讓許多前來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人煩不勝煩。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房產管理部門在辦理房產抵押、評估等業務時設置障礙較多,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基本采取繳存人聯保方式放貸,貸款余額及規模受到較大限制。 再有,開發商和銀行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也是不太“感冒”。許多樓盤在出售時,要么不愿接受客戶住房公積金購房,要么讓客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讓許多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人明顯感覺受“冷落”。而銀行更是如此,商業貸款的利潤明顯高于公積金貸款,手續、周期也相對簡便快捷,何樂而不為。而且許多開發商在和銀行的合作中,都“約定”開發商為其推介其自營性貸款。 種種跡象無不表明,巨額公積金沉淀“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打破這層堅冰,亟須相關職能部門多管齊下,唯其如此,方能盤活沉淀或將沉淀的巨額公積金,讓其“消化梗塞”癥狀得以“暢通無阻”,進而步入良性循環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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