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以房養老,不能淡化政府養老責任
去年國務院定下的“以房養老”政策有了下文——6月23日,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成為試點城市。這標志著以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為代表的“以房養老”試點政策正式落地。
但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相對于學術界、媒體對以房養老的熱烈討論,以房養老的保險經營模式,在保險界以及民間都有遇冷的跡象。從保險業說,目前只有幸福人壽、合眾人壽、泰康人壽和平安人壽[微博]四家公司在試點,其他保險公司的態度并不積極,中國太保已經明確表示“目前不參與試點”。
而在民間,則對以房養老充滿著疑惑甚至負面情緒。據媒體報道,此前北京右安門街道試點啟動至今4個月期間,有人咨詢卻無人真正辦理。還有網友調侃說:前30年還按揭買房,后30年轉按揭養老,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一輩子都在給銀行這些金融機構打工。
這種“冰火兩重天”的輿情當作如何解讀呢?
首先,目前最熱衷于談論以房養老的,既不是金融業,也不是普通民眾,而是學術界。自去年9月國務院公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首次明確了“以房養老”制度之后,學界就發表了相當多的論文(其實近幾年本來就不少),從這些論文得到各種政府基金資助,不難“曲徑通幽”地窺出,在我國日益老齡化、養老金盤子日益吃緊的情況下,政府對通過新型金融方案解決養老問題的期待。
其次,對以房養老的保險經營的現實問題,業內還是有相當的認識。正像浙江大學柴效武教授所說,住房反向按揭保險最大的阻力,或在于難于“房產估值和保單定價”。需知道中國形成有效的房地產市場,前后不過20來年時間,其間還經歷房價的瘋狂飆升。即使作為專業金融機構的保險公司、銀行,讓他們對20多年后的房價,做出預估,恐怕也很困難。那么出于金融經營的謹慎性、營利性考慮,只能傾向于低估房價,再經過年金折現,那么老人實際到手的轉按揭養老錢,可能是相當低的。
此外,經營反向按揭的保險公司,除了正常的保險經營風險之外,還存在房屋繼承糾紛、老年長壽風險,以及前述房價風險等“新型風險”。這是保險公司不愿意積極開展反向按揭保險業務的原因所在。即使是“保險公司”也希望規避那些目前不能有效度量的風險,或者就要通過提高保費來保障自身利益。
這就需要政府對反向按揭保險的扶植,使其兼具市場性和公益性。其實,1980年代初,美國推出這一業務時,公眾對這項業務的第一反應,就是“騙子來了”。當初美國某些不良機構、房產商、中介組織,有意欺蒙老年人,用很低價格騙取老年人房產。直到上世紀末期,隨著政府的貼息優惠、機構虧損后的“兜底”,整體利率水平的下調,美國的以房養老才走向正軌。所以說,即使走以房養老這條市場化道路,政府的責任依然不能松懈。
客觀地說,世界各地的以房養老制度,各有特殊性,未必完全適合中國內地。比如,日本的轉按揭制度有賴于長期畸高的房價;新加坡因為公屋過于發達,而影響了基于私有房屋的反向按揭制度;而中國香港是在2011年才開始試點“逆按揭”的。
所以,中國的以房養老之路,該怎么走、能否走得通,還得靠自己摸索,根本沒有必然成功的“國際慣例”。當務之急還在于,在我們這個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善的地方,政府的養老責任不能被輕意淡化,避免以房養老被看成政府養老責任的“看跌期權”。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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