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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本刊記者 張馳
也許是某種巧合,2008年第一期我們做了“2007十大落馬高管”的選題,第二、三期合刊我們又采寫了“30年法治之痛”的稿件。如今,“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又赫然印在了我們2009年第一期雜志的封面,唯有不同的是前兩者以在押或已經被判刑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為個案剖析,進而引出他們所處的法治環境背景,以時間為線索反映中國30年來法治的變遷與發展,后者則是以相對規范的統計手法,用歸納、總結的方式描繪了企業家犯罪的路線圖。
我們不知道今年、明年還會有哪些企業家步他們的后塵,但對于成長中的企業與企業家來說,在交了巨額的學費后,應當具有這樣的意識:企業基因與社會基因相融,你的企業會做得更長久,企業基因與社會基因打架,不僅企業做不下去,還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后果。
這種例子不勝枚舉,“三鹿奶粉”事件,讓具有50多年歷史的企業巨人一夜之間倒塌,黃光裕的“事發”,讓國美電器的名譽一落千丈,王效金的“東窗事發”幾乎把古井酒廠置于死地......
當然,這種現象不僅僅存在于國內,美國納斯達克前主席麥道夫的騙局更是讓世人瞠目結舌,這位曾經在世界范圍內廣受尊敬和信任的投資銀行家,他所創辦的對沖基金竟然通過最原始、最常見的“龐氏騙局”制造了穩定高收益的投資假象,投資人的損失金額高達500億美元,造成世界金融市場一片混亂。
是一時的疏忽大意,還是刻意而為之,外人不得其解,不過歷史將會給我們一個相對客觀的答案。
一年前,我們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中國的企業家群體已經到了反思的時候了!
現在如果再提,就要把“中國的”改成“世界的”。
我們盼望著企業家個人之花常開,企業之樹常青!
法治之痛
在過去這個充滿巨變的30年中,幾乎每一部經濟法律法規的誕生和完善背后,都能看到一批商界能人黯然倒下的背影。他們都曾通過異乎尋常的手腕和想象力,創造過聲名顯赫的商業帝國,并在中國經濟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是,因為與法律的齟齬,他們在30年中先后離開了夢想的舞臺——本刊對這些事件的描述將使我們清晰地看到,在某種意義上,正是他們的失敗或者成功推動了中國經濟走向法治的進程,使越來越多的商界同行更加健康,與中國的法制建設一起成長。
時間像一把殘忍的刷子,不顯山不露水地抹去人們對瑣碎歷史的記憶,但總有那幾件事、幾個人,仍然頑強地占據著諸多人群的思維一角,年廣久、牟其中、孫大午、顧雛軍等人便是代表。
曾幾何時,他們是站在時代風口浪尖的弄潮兒,是縱橫商海、叱咤風云的企業精英;現如今,他們或是慘淡經營,被后來的財富新貴迅速超過,或是身居高墻,咀嚼各自的干澀人生。
但正是這點點繁星,卻串起了中國改革開放過程經濟、法律變遷的每一個重要節點,彰顯出他們的獨特價值。
30年,那人
在1978年以前,中國是沒有“企業家”這一名詞的,這段時期,人們沿習舊歷,對辦企業、做生意的人冠以“資本家”的稱謂。
隨著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強化,“資本家”作為一個被批斗的階層基本上淡出了人們的視線,1978年以后,“個體戶”、“廠長”、“經理”便成為那一個時代生意人的代名詞,年廣久、牟其中便是從那時起的步。
年、牟二人一個賣瓜子,一個賣鐘,在計劃經濟主宰一切的經濟環境下,他們是個異類。
不久,年廣久因為雇工問題被審查,牟其中被投入了監獄,罪名是投機倒把。
當年廣久、牟其中還在為前途未卜的命運苦苦支撐的時候,步鑫生、馬勝利在國內掀起了國企改革的巨浪,因個人的突出成績,步鑫生被稱為“最知名的工廠廠長”,馬勝利的名頭似乎更響,“中國承包第一人”是他帶著的光環。
在風光無限的時候,往往潛藏著危機,沒過幾年,步鑫生敗走麥城,馬勝利也被撤了職。
上述四位并非是孤獨的探索者,與他們相伴同行的有馮根生、鄒鳳樓、汪海、周冠五、朱毅......
如今,這些曾經的風云人物是“抓的抓、退的退、病的病、逃的逃”,仍在企業崗位堅持的屈指可數。
整個90年代,是中國資本市場、證券市場立制定規的歷史時期。在這個階段,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步伐加快,國退民進的政策與案例與日俱增。
沈太福、禹作敏、張國慶、褚時健、牟其中等成為這一段歷史舞臺上企業家起伏的標志性人物。
他們成功的因素幾乎驚人的相似,但每個人身觸紅線的方式又各有千秋。
時光進入二十一世紀,歷史不會重現,但企業家沉浮故事仍然不斷上演。
這一時期,中國資本、金融大環境由定規立制走向整頓。
唐氏三兄弟的德隆系、孫大午的“大午莊園”、黃宏生的創維神話、顧雛軍的科龍情結,隨著快節奏的經濟發展步伐,迅速走向巔峰,又迅速走向波谷。
人們不禁會問:他們為什么會重蹈覆轍?
項兵教授的觀點意味深長。
他認為,中國的企業家必須具備“全球視野”和“創新意識”的內在素質,無論是技術、品牌還是人才,都必須從全球競爭中獲取資源,無論是管理、組織還是商業模式,都必須在創新中獲取優勢。
這些因素在唐氏兄弟、顧雛軍、孫大午身上并不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是一個個商業天才,但缺的是對于商業操作行為所帶來社會結果的一種預估。
30年,那事
我們在剖析企業家成敗起伏的同時,決不能忽視給企業家創造生存發展空間的社會、經濟、法律環境,30年的改革開放,本身就是一部凝聚國人智慧與汗水的艱難探索簡史。
1978年,《光明日報》在5月11日刊登題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特約評論員文章。文章論述了馬克思主義“實踐第一”的觀點,指出任何理論都要接受實踐的檢驗。
這一文章引發了人們對真理問題的大討論,更是思想風暴的開端。
1984年,國家提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一提法,對國企改革、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引。
1992年,鄧小平南巡,他的談話對中國上個世紀90年代的經濟改革與社會進步起到了關鍵的推動作用。鄧小平強調,改革開放的膽子要大一些,敢于試驗,看準了的,就大膽地試,大膽地闖。
那一年,黨的十四大召開,它形成的歷史決議是中國人思想解放的再一次體現。
十四大明確提出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1997年刑法的修訂,“投機倒把罪”悄然消失,這把曾經懸在企業家頭上的“利劍”終于被歷史淘汰。
這個階段成長起來的企業家,在資本、知本、金融、證券的洗禮下,既具開放的視野,又有探索的雄心。
他們有的在烈火中錘煉成鋼,有的卻瞬間被融化。
造成他們不同命運結局的,既有內因,又有外在的因素。
按照概率學原理,一個個偶然性是必然的最終結果,從這個角度理解,在中國經濟、法律發展的進程中,他們是歷史的見證。
因為張國慶,好多人都了解了MBO是怎么一回事,因為褚時建,國家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人的監督、管理、薪酬待遇才有了進一步的體現。
這一時期,我們看到國家市場經濟法治體系在不斷完善的同時,還有很多遺憾:立法層面,法律出臺的前瞻性、系統性不夠;司法層面,司法的獨立性并不“獨立”。
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在更加開放的環境中發展。
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完成第四次修訂,“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被鄭重地寫入法律。隨后反壟斷法、物權法的出臺,讓人們看到了法律制定背后的科學與理性。
在這種形勢下,一些敏銳的企業家感覺到市場機會的到來,都在籌劃自己的未來。
這些企業家在謀篇布局的時候,忽略了自己也是一個棋子,無論你的商業帝國構建得如何出色,如果忽視了自己的角色與定位,最終還會身敗名裂。
智者生存
我們注意到,在轉軌時期為企業謀取生存發展空間的過程中,尤其是在一個權力支配資源的特定環境下,任何一個企業家都難免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改革開放30年,我們看到太多的企業家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倒下,但是我們還是看到柳傳志、張瑞敏、汪海、王石等人不僅活下來了,而且事業仍然很堅挺。
柳傳志說,對于他那一代企業家,要想把企業辦好,不踩紅線是活不下去的,不能一點不踩,但是也不能踩多了。把握打“擦邊球”的平衡對于那個年代的企業家是很要命的事。
不能說他有多么睿智,而是他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
如今,柳傳志的這種說法,現在仍然是商人處世的“生存法則”。
有些企業家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還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垮的。
有一點在局外人看來很清楚:他們的企業基因與社會基因沒有形成有效的對接與融合。
倒下的企業家,論實力、論個性,他們也許比柳傳志、張瑞敏強一千倍,但他們的功力差就差在沒把握好企業與社會的平衡,沒能把握好每一次經濟轉軌時期政商關系的協調相處,忽視了中國幾千年來形成的商業環境。
中國的企業家群體是到了反思的時候了:除了在商言商,遵守商道之外,還能做什么?
我們認為,企業家不僅要順應歷史的潮流,把自己的企業做強做精,還要積極地學習,提高自我素質,主動投入到企業生存所依賴的社會環境,融入眼前所處的時代。
因為,我們需要有理性的社會,更需要智慧的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