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被稱為“大炮”,不是沒有原因的。在房價居高不下,許多人成為房奴或者望房興嘆的背景下,任志強的發言總是能振聾發聵。任志強曾經不止一次地說過,他是一個商人。中國的商人,有多少是這樣率真、直率的?有多少敢于亮出自己的觀點、說自己想賺錢的?有,但很少。
例如以下言論:
任志強
長期“錢荒”影響房價
錢荒持續下去,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仍然控制一個很嚴格的資金總量的時候,銀行就該撐不住了。假定錢荒長期存在就一定會對房價產生影響。你永遠不可能讓你60%以上的負債率在沒有銀行和市場資金融資的情況下,完全靠銷售去彌補。房企資金緊張,沒錢拿地進而惡化市場的供求關系,導致房價上升。
房價漲因貨幣超發
看看這幾年房價為什么漲這么快?因為貨幣超發……中國超發貨幣之后,沒有看到通脹,是因為政府采取了限價的手段。
商品房與窮人無關
人民日報和央視都將“窮人”捆綁在高房價上。請問看過中國的法律嗎?中國的法律明確規定窮人的住房權是用劃撥土地的廉租房、經適房保障的。聯合國[微博]人權公約中要求政府提供窮人的“適足居住權”,但非財產權。沒有一個國家會對窮人的居住權收取高額的土地出讓金。商品房與窮人無關。想買房的絕不是窮人。
別墅開發受限不合理拉大國家間差距
別墅開發受限反而會增強現有別墅的保值性和稀缺性。不認同關于限制別墅開發的系列政策,國家并沒有哪一部法律明文規定不能開發別墅。而且,這只能導致中國和發達國家之間的居民居住水平差距越來越大。
什么時候買房,以后的房價都會比現在高
這十年來我有9次說過房價會漲,結果每次都漲,但大多數人還是不信,真信我話的那1%、2%,買了也確實都漲了、賺了。我就一個回答,只要你需要,什么時候都可以買房。針對廈門的樓市,任志強更是直言不諱,“你什么時候買房,以后的房價都會比現在高。如果要投資,就隨便買,比如在市中心買一個破房,當投資就不要嫌破,不信你就試試。”
房產新政只是在堅持和重申過去的錯誤
新政中重申嚴格征收房屋賣出時的差價個稅,并未出臺相關的細則和解釋。但在央視新聞的宣傳中卻提前解釋為按買賣差價的20%征稅。按原有文件應該為扣除其他成本的差價。如毛坯房購買之后的裝修費用等。否則豈不是對裝修費征了20%的稅?原文件還有居住五年后的免征,和無法計算差價的按賣價的1%征收等內容。至少新政中沒有說否定原文件。也沒有出細則。央視不負責任的解釋不利于新政的落實。新政并無新意只是在堅持和重申過去的錯誤。幾個月后又會效率遞減,重回老路。
二手房交易價格上漲三因素
二手房交易價格的變動首先來自于購買者的力量與競爭,多人競價,價格自然上漲;其二來自土地市場的交易價格變動,地價上漲大多因土地供應短缺,預期好,新房未建也會先影響二手房價格;其三才是周邊一手房價格上漲的影響。
房價上漲,賺得更多的是購房者
房價上漲,賺得更多的是購房者,而非開發商。“如果我們所有買過房子的人,按98年計算,30萬的現在是500萬,他們賺的一定比開發商賺的多,因為開發商賣那房子就賣了30萬塊錢,全是利潤也就30萬。從30萬變成500萬利潤空間很大,特別是買30萬的房子,他只付了6萬塊錢,把6萬塊錢變成500萬是多少倍?
房價只會在土地變為私有化后會下跌
土地私有化房價一定是跌的。因為小產權和大產權之間的差別太大了。我們有一個土地財政的斷崖,在短期之內是無法彌合的。我們第一部憲法土地是私有,第二部,第三部憲法土地仍然是私有的,只有在第四部憲法中,才把土地改為公有。我估計像你們這些年輕人80后的掌權以后就改了。
房地產行業應該取消限購
中國改革就做了一件事情,就是把計劃經濟轉變成為市場經濟。但市場經濟這件事還沒做完,許多行業出現“國進民退”的現象。房地產行業應該取消限購,用市場化的手段來調節。中國香港、中國臺灣地區用稅收的方式來調控樓市。我們又想城市化,讓農民變成市民,又不讓他買房,這是矛盾的。
未來調控的方向繼續打擊投資投機是有可能的,但應該用稅收的方法,用限購方法是不對的。
假如沒房地產,中國GDP可能連7都保不住
房地產是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該是經濟發展中最穩定的行業。假如沒有房地產,中國的GDP水平可能連7都保不住。他還表示,房地產行業標準應該由行會制定,而不是政府強制執行。(中國企業家網)
任志強部分經典語錄:
1、“粉絲賣到魚翅的價格才叫泡沫。”
2、“人人都買得起房有其所者不應再買房”
4、“工資在漲GDP在漲房價不漲就不對”
5、“中國人太有錢,房子太便宜”
6、“我們只是當丫環的。”
8、“沒買房的人都虧了”
9、“買不起房為什么不回農村”
10、“嚴格來說開發商被強奸了”
11、“胸罩比房價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