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吁請對中小企業免除《勞動合同法》(6)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7日 16:42 經濟觀察報
前面說到,從教育背景、技能和就業機會的角度來說,中小企業和在中小企業就業的員工之間的就業關系,更多時候是屬于低端對低端、兩個弱勢群體互相幫助的性質,因此,不能期望中小企業有和優秀大企業相媲美的報酬、福利、勞動條件和就業穩定。 針對這個層面的勞動立法,要特別注意和加強的,是對那些有損勞動者健康、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做法,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堅決取締,嚴厲打擊。對于違反對勞動者承諾,拖欠工資報酬的做法,也要通過立法和執法,堅決糾正、予以懲罰。但是,切不能把黑磚窯、黑煤窯當成廣大中小企業的代表,以此作為根據來制定規范中小企業的相關法律,侵犯中小企業自主經營管理的權利,增加中小企業的運行成本,惡化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和發展空間。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