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杜祖東) 昨日,四川省工商局向社會公布了郵政、電信等壟斷行業和行政部門限制競爭行為的種種表現。
四川省工商局經長期調查后認為,限制競爭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反壟斷、反行政壁壘、反限制競爭行為的專項整治。工商部門公布的壟斷行業限制競爭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郵政部門:強制用戶參加特快專遞業務;在用戶郵寄包裹時,限定用戶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裝物,而不得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包裝物;在承兌匯款時,強制用戶按取款比例參加郵政儲蓄或強制購買用戶不必要的郵資用品等。
電信部門:指定用戶在安裝電話時必須購買郵電部門經營的電話機;強行承攬電話機維修業務,強行收取用戶電話機代維費等;移動通訊公司利用電話入網費用的差別待遇迫使他人購買其商品、預收話費、來電顯示費等。
電力部門:強制用戶購買用電保險;強制用戶購買其提供的電表、電線、變壓器等電器產品;強制收取用戶用電押金或強制承攬建筑物內電器安裝工程,對拒絕其安裝的用戶收取不合理的管理費。
供水企業:強制用戶購買不必要的“用水卡”,如果用戶拒絕則加收水費或水表檢測費;強制他人購買其提供的水表、水管等材料;強制他人接受其指定的施工企業的服務等。
供氣部門:在提供燃氣服務時強制他人購買和使用其提供的燃氣灶具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購買和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燃氣灶具,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同類商品;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用戶,以拖延提供服務、濫收費用等方式,迫使他人購買其指定商品。
保險公司:憑借政府部門、學校、醫院、旅游等部門的優勢地位強行推銷保險;濫用其在理賠中的優勢地位,強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接受其指定的經營者的服務;利用辦理法定保險的優勢地位搭售其他保險等。
鐵路部門:強制用戶接受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鐵路延伸服務;強制用戶購買保險或者保價運輸等。
煙草部門:銷售名牌香煙時,強行搭售滯銷品牌香煙等。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以發文的形式封鎖市場,阻礙商品的自由流通;以不正當的或歧視性的質檢、準銷證、前置審批或者加收費用等方式,抬高外地商品進入本地的“門檻”,阻礙外地商品進入本地銷售;以拒絕給予行政許可等方式強制他人購買其指定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