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又有一名金融大V“翻車”了!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虛假廣告罪、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非法經營罪對某平臺坐擁400余萬粉絲的徐某提起公訴。
在我國居民財富管理需求日益增加的背景下,不少投資者通過各種途徑謀求投資建議,一些愛發聲的所謂“金融人士”借此在社交平臺積累了大量粉絲成為大V。但要看到,這其中濫竽充數的不在少數。
細看這些所謂“金融大V”的斂財套路,其實并不復雜。他們先通過網絡塑造人設,把自己包裝成“薦股大神”“資深專家”,通過發布“配合莊家出貨”“了解內幕”等博眼球的信息,吸引大量投資“小白”關注。再通過推薦股票、賣私募產品、做軟件推廣等手段誘騙粉絲入坑砸錢。
值得深思的是,近年來,這類大V“翻車”的不在少數,但為何仍擋不住投資者入坑?
一方面,這些所謂“金融大V”實施違法犯罪的方式呈現隱蔽化、間接化特點,相比過去較為直接的“搶帽子”操縱市場、非法集資等典型的金融犯罪,他們傾向于利用更隱蔽的場外方式進行“收割”。
另一方面,部分投資者浮躁的投資心態給這些所謂“金融大V”提供了可乘之機。不少投資者不具備足夠的投資知識便盲目入市,對一些金融現象、產品甚至缺乏基本的判斷力,同時卻還渴望短時間內獲得高收益。這類投資者很容易被所謂“金融大V”花言巧語套路。
根治上述亂象,需要各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強化信息共享,形成“一張網”“一盤棋”的監管格局。證監部門要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盡快與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形成全天候信息共享平臺,填補監管盲點;網絡平臺需進一步加強事前審核和事中監管,提高對“金融大V”的認定標準,強化對現有大V發布內容的審核力度,可考慮對部分金融“黑話”關鍵詞、關鍵語音的傳播實施限制,對已體現出風險的賬號及時禁言,甚至封號處理,把“李鬼”清出平臺。
同時,投資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避免賺“快錢”的想法,通過合法渠道參與證券投資,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同時,更要時刻擦亮雙眼,提高對非法證券活動的識別判斷能力,避免上當受騙,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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