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20%個稅繼續僵持 最后時刻教您精打細算(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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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7日 12:03 北京現代商報 | |||||||||
房屋性質——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補貼低收入家庭而公開出售的一類房屋。對于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消費者來說也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買到經濟適用房。而對于再次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來說,稅費的交納也顯得略微復雜些。經濟適用房的上市交易是以5年期為界限的,下面舉兩個例子分別來說明5年以內和5年以外上市交易經濟適用房的交納稅費情況:
案例一: 小王畢業后不久,在家人的支援下于2001年10月在回龍觀購得一套經濟適用房,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總價為15.9萬元。但現在由于小王的工作單位在玉泉路附近,每天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時間約在3小時內,所以小王決定將該房屋賣掉,到石景山地區另購一套房屋。 小王的房屋屬于5年以內出售,則買賣雙方需交納的稅費如下: 對于賣方來說,小王的房屋只能出售給滿足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且出售價格不應高于購買時的價格。交納稅費僅為印花稅即最高為159000×0.05%=79.5元。 對于買方來說,分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總房價大于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15.9萬元),則買方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交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交納) 經過計算交納稅費,契稅為159000×1.5%=2385元,印花稅為159000×0.05%=79.5元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購房總價低于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15.9萬元),則買方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交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交納),和差價部分的綜合地價款10%。假設政府審批購房人的購房總價為13萬元。 經過計算交納稅費,契稅為159000×1.5%=2385元,印花稅為159000×0.05%=79.5元,綜合地價款為(159000-130000)×10%=2900元 案例二: 家住天通苑的毛先生為了更好的改善居住環境,現打算將自己2000年2月在天通苑購置的一套經濟適用房轉讓出去,到朝陽公園附近再購置一套房屋。毛先生的房屋建筑面積為80平方米,當時購入價為21.2萬元。現毛先生打算以35萬元的總價將其售出。 由于該套房屋出售時毛先生的持有時間超過5年,則該套房屋可以出售給任何消費者,并可以市場價出售。 毛先生的房屋屬于5年以外出售,買賣雙方需交納的稅費如下: 對于賣方毛先生來說,需交納的稅費如下: 1)印花稅 印花稅為成交價的萬分之五,即350000×0.05%=175元 2)綜合地價款 綜合地價款為成交總價的10%,即350000×10%=35000元,即賣方需交納稅費為35175元 對于買方來說,需交納的稅費如下: 1)印花稅 印花稅為成交價的萬分之五,即350000×0.05%=175元 2)契稅 契稅為成交總價的1.5%,即350000×1.5%=5250元 即買方需交納的稅費為5425元。 (相關案例及數字由中原地產三級市場研究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