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管理規定(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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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5日 09:49 保監會網站 | |||||||||
第六十四條 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中的除外責任條款,退保、退費條款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特別提示。 保險公司不得將其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與其他保險公司或金融機構的類似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或利率進行部分或片面的比較。
第六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對其保險代理人的展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保險代理人有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或糾正。 第六十六條 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應當報中國保監會批準。 前款規定的關聯交易是指: (一)關聯公司之間的保險、再保險業務; (二)關聯公司之間的資產管理、擔保和代理業務; (三)關聯公司之間的固定資產買賣或債權債務轉移。 保險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本人或其直系親屬任職的其他法人機構與保險公司進行交易應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第四章 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第六十七條 《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的“商業保險的主要險種”的范圍由中國保監會認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主要險種范圍進行調整。 中國保監會制定和修訂主要險種的基本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中國保監會可以委托保險行業協會或保險公司擬訂主要險種的基本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第六十八條 保險公司擬訂的其他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由總公司報中國保監會備案。中國保監會對報備的條款和費率自收到備案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保險公司可以使用該條款、費率。 未經總公司授權,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得自行擬訂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第六十九條 保險公司報備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保監會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對其進行修改,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停止使用: (一)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的禁止性規定; (二)違反國家有關財政政策;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內容顯失公平或價格壟斷,侵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五)保險費率低于成本價格構成不正當競爭; (六)條款設計或厘定費率、預訂利率不當,可能危及保險公司償付能力; (七)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事由。 第七十條 中國保監會可以頒布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條款范本。 第七十一條 人身保險公司擬訂的長期人身保險條款保單預定利率不得高于中國保監會制定的相關標準。 人身保險公司使用的生命表應當經過中國保監會批準。 第七十二條 保險公司對同一險種應當執行統一的保險條款。 保險公司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可以制訂當地保險費率,報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后執行。中國保監會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標準保險費率或保險費率浮動的幅度。 第七十三條 保險公司申報、修改或調整備案的財產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備案文本一式三份; (二)保險產品的市場預測,保險標的最近三年的損失率、預定保險賠付率、預定各項管理費用及預定利潤率; (三)保險費率的計算公式及確定依據; (四)該險種的業務宣傳材料; (五)中國保監會要求申報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四條 保險公司申報、修改或調整備案的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備案文本一式三份; (二)保險產品的市場預測,預定利息率、預定費用率及使用的生命表; (三)保險費率、保險責任準備金、保單現金價值的計算公式及方法; (四)該險種的業務宣傳材料; (五)中國保監會要求申報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保險資金管理及運用 第七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提取保證金。 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可以以中國保監會認可的有價證券繳存保證金。 第七十六條 保險公司提存的各項保險責任準備金必須真實、充足。 第七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已經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對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應當提取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其提取金額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百分之四計提。 第七十八條 保險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虧損,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金。 保險公司經股東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金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金時,所留存的該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十九條 除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的資本金、公積金、各項保險責任準備金,應當在中國境內運用。 第八十條 保險資金運用限于: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政府債券; (三)買賣金融債券; (四)買賣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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