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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綠化找好友頂包 理賠遭拒絕告保險公司
檢察院以保險詐騙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本報通訊員 嚴瑾麗 記者 欒吟之
林曉酒后駕車撞上了馬路中央的綠化隔離帶。為獲保險公司賠償,他找來好友秦方頂包。誰知保險公司察覺有蹊蹺,不予理賠。不知緣由的兩人竟對保險公司提起訴訟。“一紙訴狀”卻將自己送進了看守所。近日,靜安區檢察院以保險詐騙罪對林曉、秦方依法提起公訴。據了解,去年以來,靜安區檢察院共受理騙取車輛保險案件4件11人,呈明顯上升趨勢。
酒駕頂包欲“瞞天過海”
去年3月1日凌晨,林曉獨自開車回家。由于車速過快、天雨路滑,突然失控撞上了綠化隔離帶。等緩過神來,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是酒后駕車。于是撥通好友秦方的電話,讓他到現場來。
20分鐘后,秦方趕到現場。林曉告訴秦方自己是酒后駕車,讓秦方打電話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沒過多久,警察到達現場。秦方告訴警察是自己開車撞到了綠化帶。
理賠遭拒竟“倒打一耙”
林曉和秦方一起到交警隊拿了事故認定書,秦方在事故認定單上簽了字。之后,林曉便開始操作理賠事宜,向平安財保上海分公司提交索賠申請書等。
經保險公司定損,此次車損金額合計171647.45元。接受保險公司調查時,林曉、秦方仍隱瞞事實。但保險公司調查后發現,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并沒有立刻報警,存有疑點。保險公司在2013年4月27日向林曉發出了拒賠通知書。林曉沒意識到已露出了破綻,反而認為:“材料我都交齊了,保險公司沒理由不賠給我啊!”林曉和秦方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而保險公司認為林曉、秦方為達到進保目的,存在替換肇事駕駛員身份、進行保險詐騙的嫌疑,于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根據事故路段的監控錄像發現,當天駕駛員的面部特征與秦方明顯不符,與車主林曉卻比較相符。兩天后,公安人員在林曉、秦方的住所地將其抓獲歸案。
保險詐騙最高獲刑可達10年
檢察官分析,這些騙保案件基本可分編造保險事故和編造事故原因兩類。其中,酒后駕車找人頂包者較多,也存在“碰瓷”即故意制造碰撞事故、偽造交警部門的認定書和印章等現象。
靜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孫黎文介紹,此類案件多發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僥幸心理作祟。當事人往往認為單車事故較難查實,找人頂包并不會被發現。二是高回報產生強力誘惑。在一定程度上,低成本、高收益成為了保險詐騙的源動力,使一些當事人寧愿鋌而走險。三是法制意識淡薄。不少當事人對酒后頂包等行為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不認為這是犯罪。事實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險詐騙10萬元以上就可能面臨有期徒刑5至10年的刑罰。
檢察官提醒有車一族,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即使真的遇上了車輛事故,也萬萬不可因貪圖小利而觸犯法律。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