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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財險公司分改子提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3日 01:02 財經時報
本報記者 崔帆 提高外資財險公司“分改子”的審批進程,將加快其增設分支機構的速度,但這似乎很難影響到中國財險市場的競爭格局 5月29日,剛剛參加完“第二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的中美戰略經濟對話代表團返京。此次隨團的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證實:“保監會將在8月1日前,就外資財險公司分支機構轉為子公司一事做出決定。” 而這恰好印證了今年3月份,美國保險協會總裁弗朗克·基廷來華訪問時的預言。 當時基廷曾對《財經時報》表示,他與中國監管部門的官員進行討論,希望中國政府能允許外資保險公司自由選擇在中國設立保險公司的形式,并取消對外資保險公司持股比例的限制。 在上述“中美高層經濟戰略對話”之前,基廷曾將討論的結果向美國財長保爾森進行了匯報。而美亞保險、法國安盟保險、德國安聯保險等數家外資財險公司,已經向保監會遞交了“將分公司改為子公司”的申請。 在業內人士看來,外資財險公司“分改子”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縮短分支機構設立的周期,并降低擴張的成本。但“分改子”對整個財產保險的市場格局不會產生太大變化。 低價圈地 根據中國此前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外資財險公司在進入中國之初,只能采取分公司的形式展業。 這意味著,外資財險公司在中國設立的分支機構并不具備獨立法人的資格,這直接導致外資財險公司只能在唯一的注冊地展業,無法將其保險業務輻射到國內其他地區,限制了在中國的經營發展。 “外資財險公司‘分改子’的背后,實際上是急速擴張的沖動,‘分改子’提速將縮短分支機構設立的周期,并降低擴張的成本,還可以享受與中資財險公司相同的投資待遇和權益,有益于今后在中國的‘低價圈地’。”一家北京外資財險公司的負責人直言不諱。 簡單來說,外資財險公司改建為獨資子公司后,就具備了與中資公司一樣的一級法人資格,可直接申請增設分支機構,布點將更為簡單、迅速,且子公司的運營具有更大的自主權。 此外,改為子公司后投入成本也將大幅降低。在此之前,外資財險公司每在中國開設一家分公司就需要國外總公司無償撥給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的運營資金,而“分改子”之后,新增一家分公司只需要增加2000萬元的資本,僅為原來方式的1/10.民安模式 實際上,早在2004年5月,保監會就發布了允許外資財險公司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在中國設立獨資子公司的文件。 但目前的14家外資財險公司中,絕大多數外資財險公司“分改子”的進程步履艱難,如中銀保險早在一年前就向保監會遞交了“分轉子”的申請,直到本周才得到保監會的批復。這其中僅有去年在香港上市的民安控股(1389.HK)是特例,其成功轉型被業內稱之為“民安模式”。 據了解,雖然民安控股是一家注冊地在香港的外資財險公司,但其真正出資方是有著“國字號”背景的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如果2006年初,民安控股不能完成‘分改子’,保費和市場份額肯定會出現大幅萎縮。”民安控股深圳總公司高層解釋,“因為在2006年7月1日交強險正式推出,但交強險并未向外資財險公司敞開大門。這意味著,民安控股必須搶在交強險推出前轉變身份,在國內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享有國民待遇,否則將面臨國內車險業務被割裂的局面。” 《財經時報》從保監會獲悉,民安控股最終改制是通過財政部曲線完成的。 “正是財政部認可了民安控股的國有股權,才得以讓保監會批復其‘分改子’的申請,并核準其經營交強險。”保監會國際部的官員透露。 難改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5月12日保監會召集的一次中小保險公司會議上,就有外資財險公司呼吁,希望保監會對“分改子”的申請能及時批復。 對此,《財經時報》獲悉,保監會將于8月1日前對之前外資財險公司“分改子”的申請作出批復,并在未來的審批程序中嚴格執行60天的審批期限,以提高審批效率。 “這個消息無疑將推動外資保險公司‘分改子’的進程,”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教授郝演蘇認為,“但對整個財產保險的市場格局不會產生太大變化,中資保險公司在市場中仍然占據主導位置。” “盡管市場格局不會出現較大變動,但由于中外資公司在險種經營方面的差異和著力點的不同,外資財產保險公司將在整個市場中充分發揮中資財產保險公司無暇涉及領域的作用,對提升中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競爭力很有意義。” 鏈 接 民安模式難復制 □ 本報記者 崔帆 在目前的外資財險公司中,中銀保險有限公司(下稱“中銀保險”)是唯一有著與民安控股相似股東背景的保險公司,其母公司是同樣刻有“國字號”烙印的中國銀行。 雖然中銀保險早在2006年5月向保監會遞交的申請,同樣期待著身份的“分改子”,但其遠不及民安控股幸運,未能搭上2006年7月1日的交強險“班車”。 “由于交強險屬于法定保險,而在中國加入WTO時,并未承諾允許外資保險公司經營法定保險,因此交強險業務的大門只向中資保險公司開放。通常情況下,消費者會在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包括車損險和三者險在內的所有車輛保險,失去交強險的經營權,對于財險公司來說,意味著將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其他保險業務將隨之一損俱損。” 中銀保險車險項目組負責人畢欣解釋。 正是因為中銀保險的外資身份未能得到及時的轉變,導致其不僅失去經營交強險的資格,同時失去增加規模的最佳良機,業務發展緩慢。根據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4月,中銀保險累計保費收入不足6000萬元,市場份額僅為0.06%。 在此背景下,中銀保險對市場策略做出調整,將業務重點集中在家庭財產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產品上。 《財經時報》了解到,中銀保險母公司中國銀行也曾向財政部提出過類似民安控股的申請,證明自身與其母公司中國銀行的股權關系,但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的解釋是,“雖然中銀保險與民安控股的發展經歷相似,但兩者母公司的背景有很大的差異。” 中國銀行屬于國有商業銀行,雖然銀監會在2006年12月6日發布的《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中,鼓勵銀行參股保險公司,但至今沒有出臺相關的商業銀行參股保險公司的細則文件,這直接導致中銀國際“分改子”的擱淺。 而5月31日,保監會批準中銀保險經營交強險,這意味著,中銀保險“分改子”身份的正式轉變。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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