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云峰 賈華斐
隨著央行昨日釋放維穩信號,上周以來的債市“打黑”風暴進入下半場,主題是治理和整頓。
《第一財經日報》獲悉,央行昨日上午發出通知,要求暫停券商資管、基金專戶和信托計劃等三類產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戶,此舉或旨在配合丙類戶治理。
同日,本報記者了解到,證監會正在修訂一系列與《基金法》配套的相關細則,其中就包括對債券基金杠桿率等投資細節的規定,未來債基總資產很可能不得超過基金凈值的140%,從而對代持養券作出限制。
暫停三類產品開戶
在目前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共有兩家登記托管機構:一是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下稱“中債登”),其托管范圍包括國債、央票、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企業債和中票等主要債券產品;二是銀行間市場清算所(下稱“上清所”),主要負責短融、超短融、定向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創新產品的托管工作。
昨日,記者從中債登和上清所了解到,在央行的指示下,兩家機構于當日上午暫停了券商資管、基金專戶和信托產品的開戶業務。
“我們剛剛收到來自監管部門的通知,何時重啟并不確定,這要看監管部門的意思。”當記者以機構投資者的身份聯系到中債登有關人士時,其如是稱。
接近上清所的消息人士告訴記者:“由于業務上都直接受央行領導,所以這次暫停開戶事宜,上清所與中債登是同步的。”
目前券商資管產品、基金專戶和信托計劃產品一般在中債登開設乙類賬戶;為了投資短融和超短融,則一般在上清所開設B類賬戶(其A類、B類、C類大體與中債登的甲類、乙類、丙類相對應)。
一位券商資管人士向記者確認了這一消息。他指出:“中債登此舉應該是配合監管部門清理丙類戶,是一個臨時性的舉措,不會很長時間,相信不久后就會重新開閘。”
記者了解到,在周三召開的監管通報會議上,央行要求商業銀行實施內部自查,防范債券交易風險,同時表態將規范代持業務。而對于備受詬病的丙類戶問題,央行表態稱“要逐步取消或升級”。
根據中債登規定,可辦理債券自營結算和代理結算的結算成員為甲類成員,主要為商業銀行;只能辦理自營結算相關業務的結算成員為乙類成員,主要為信用社、保險、券商和基金等;自營結算及相關業務需委托一個甲類成員辦理的為丙類成員,主要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丙類戶的問題,其實央行早已注意并加強準入管理,只是現在暫停這三類產品開戶的動作比較出人意料。”上述接近上清所的消息人士說。
“券商資管、基金專戶和信托都是依法募集的產品,說停就停,有點不可思議。”另一位券商資管人士稱。
證監會擬限制債基杠桿
除央行外,證監會也在行動。上周五,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向媒體回應稱,堅決反對基金公司在債券投資操作中以代持進行利益輸送等行為。而地方證監局已經于上周正式部署轄區內證券公司自查債券業務部門,主要檢查代持業務。
本報記者獲悉,在昨日由基金業協會組織的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內部培訓上,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副主任胡家夫透露,證監會正在修訂一系列與新《基金法》配套的相關細則,其中就包括對債券基金杠桿率等投資細節的規定。
與會人士向記者表示,根據胡家夫的表態,正在修訂的細則將規定債券投資基金總的資產不能超過基金凈值的140%,這就限制了目前債券基金所采用的杠桿大小。
目前,根據業內慣例,債券基金進入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這意味著,在正常情況下,債基總資產將不超過其凈值的140%。然而,為了提高基金收益,不少基金經理會采取“代持養券”的方式,通過將部分債券資產表外化以放大杠桿。
“在限定杠桿之后,債券基金對采取回購、代持等方法加杠桿的需求會大大減弱,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少代持行為。”一位基金公司固定收益人士表示。
不過,上述人士認為,利用代持增加杠桿本身并不違規,“去杠桿”的要求會降低債券型基金的收益率,而基金經理主動管理的空間亦將受到限制,因此監管趨嚴將對債基業務造成較大影響。
記者還了解到,債券基金今后的投資將采用股票基金的“雙十原則”,即投資于特定標的的比例不能超過債券基金總資產的10%,其投資比重也不能超過該投資標的總資產的10%。
相關鏈接:
債市核查風暴涉案人物一覽表(表格隨時更新中) 制表:新浪財經
涉案人員 | 事件 | 涉案時間 | 新聞報道時間 | 公司回應或處理結果 |
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原副主任張銳 | 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在國債承銷業務中獲取不當利益,并從中收受巨額賄賂 | 2007年至2010年 | 2012年12月29日 | 處理結果: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萬家基金固定收益部總監、基金經理鄒昱 | 違規行為均未被監管機構認定。但在業內很多人看來,所涉違規行為應包括利用“丙類賬戶”在“一級半”市場通過代持為私人牟利。 |
不詳 | 2013年4月16日 | 萬家基金:鄒昱因個人行為正在被公安部門調查,公司截止目前并未接到任何監管機構的調查。 |
中信證券固收部執行總經理楊輝 | 同上 |
不詳 | 2013年4月16日 | 中信證券新聞發言人表示,楊輝接受調查系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司法機關正在按有關程序對楊輝本人進行調查、處理。目前楊輝已被公司除名。 |
齊魯銀行金融事業部核心人物徐大祝 |
同上 |
不詳 |
2013年4月17日 |
齊魯銀行未對此事公開回應;徐大祝被公安部門帶走的消息得到了齊魯銀行內部人士的確認。 |
易方達固定收益部副總兼基金經理、中國工商銀行總行金融市場部固定收益處原高級投資經理、長沙摩根公司投資顧問馬喜德 |
多次利用中國工商銀行、任職公司的35億資金購買債券,然后再安排摩根公司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獲利4900萬元 |
2008年3月到12月 |
2013年4月20日 |
中國工商銀行否認被監管機構約談,對馬喜德事件未作回應;易方達基金[微博]表示,根據檢察院起訴書,在馬喜德所涉案件中,涉嫌損害易方達旗下基金利益的交易有1筆、利益金額117萬元。馬喜德本人從未向公司報告其涉案情況。 |
西南證券固收部副總經理、原國海證券固定收益證券部北京分部高級經理薛晨 |
據媒體報道,因涉嫌債市“丙類戶”不當獲利,2012年底被公安部門帶走調查。 |
不詳 |
2013年4月20日 |
西南證券表示,薛晨的違法交易是其在國海任職期間發生,與西南無關。國海證券固定收益部門相關負責人則指出,翻查薛晨的交易記錄后,無法證實其中存在“丙類戶”牟利行為,無法證明薛晨的違法行為是發生在國海證券期間”。 |
江海證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原哈爾濱銀行資金市場部交易員張守剛 |
據某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透露,張守剛所掌握的丙類賬戶涉案金額或接近1.1億元,目前尚有9000萬元不知去向。該人士稱,近期牽扯出來的固收案件幾乎全部跟張守剛有關。 |
2008年3月到12月 |
2013年4月23日 |
江海證券發表聲明稱,張守剛事件發生于在本公司就職前;哈爾濱銀行未作回應。 |
長沙摩根公司負責人、新時代證券與華宸信托前經理蔡國輝 |
檢察機關指控,馬喜德同湖南當地人士蔡國輝利用長沙摩根公司作為交易平臺,2008年3月到12月期間,幾人故意串通、互相配合,將原本屬于銀行、易方達公司的債券利益,輸送給蔡國輝設立的長沙摩根公司,而長沙摩根公司通過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獲利4900萬元。 |
2008年3月到12月 |
2013年4月19日 |
相關公司均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