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記者 賈肖明 高國輝
實習生 卓越冰
近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全文首次亮相,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據了解,《修訂草案》在現行基金法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和擴充,主要包括將非公開募集基金納入調整范圍;加強基金投資者的權益保護;修改完善公開募集基金的部分規定;增加對基金服務機構的規定等四個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備受爭議的基金從業人員炒股問題也被納入《修訂草案》中,根據新草案規定,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及其家屬有望實現炒股合法化。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江賽春(微博)表示,允許基金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較為合理,它符合此前許多專家提倡的“宜疏不宜堵”的監管理念。但也有業內人士質疑,這是否意味著基金經理將可以合法進行老鼠倉操作,老鼠倉或將愈演愈烈?
政策基金從業人員炒股有望松綁
6月26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近日首次亮相,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此次征求意見將于8月5日截止。
《修訂草案》對備受關注的基金從業人員及其親屬進行證券投資進行了重新規定,此前飽受爭議的基金從業人員炒股問題也被納入其中。
根據《修訂草案》第十九條,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報,并不得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同時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前款規定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這意味著如果該草案通過人大審議,今后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及家屬均能炒股。
解讀“宜疏不宜堵”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截至2011年底,全國69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資產凈值總規模2.2萬億元,是2003年底的8.5倍,基金持股市值約占滬深股市流通市值的7.7%,證券投資基金已成為證券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社會影響力和市場影響力日益擴大。
全國人大關于《修訂草案》的說明稱,隨著經濟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與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我國基金業發生了很大變化,現行基金法的部分規定已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發展新形勢和基金監管的需要,迫切需要對現行基金法進行修改。
全國人大的說明同時指出,目前基金治理結構不健全,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不足。而過去對基金的行政管制和運作限制又過嚴,制約基金市場競爭力和活力發揮。從這兩點解釋看,《修訂草案》第十九條的規定是在放寬對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限制的同時,亦將對其行為進行了明文規范。
一位基金業內人士表示,從目前公布的條款來看,當該修訂草案通過人大審議后,基金從業人員將可炒股,但仍然實行報備制度。究竟能夠放開到什么程度,仍然需要根據后續操作指引等來進行確定。
意義防止“老鼠倉”加劇還須加強監管
盡管監管層最近幾年來一直在加大對老鼠倉的打擊力度,但基金從業人員私下違規炒股行為卻屢禁不止。業內人士表示,此次放松對基金從業人員的監管,并不意味著老鼠倉現象將加劇。
江賽春向南方日報記者表示,立法允許從業人員及其家屬進行證券投資是我國業內一項比較重大的突破。一方面,此次松綁可以解決從業人員缺乏投資渠道的問題,促進合法投資渠道的建立。另一方面,該條款可以使業內人員合理的投資需求得到滿足,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到基金業,鼓勵、培養進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基金業人才。
“這次放松可能會放大‘老鼠倉’、內幕交易的風險,但不能因噎廢食,把本身該做的事情否定掉。”江賽春指出,只要加強后期監管與制度規范,“老鼠倉”、內幕交易的問題是可以有效防范的,基金從業人員正常合理的投資需求不應該因此被否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