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注冊資金只有2000萬元的村鎮銀行,卻牽涉多起與恒豐銀行的票據大案,涉案金額達上億元。
兩家銀行的官司一打就是5年多,這家村鎮銀行不僅“屢敗屢戰”,還拖累了控股股東江陰銀行的業績,乃至與恒豐銀行“隔空互懟”。
近日,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大股東江陰銀行發布公告稱,與恒豐銀行常熟支行的票據糾紛案,二審以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勝訴告終。這意味著,一審判定的8979.37萬的賠償款不用再付。
小小村鎮銀行涉及多個票據大案
兩家銀行的糾紛要從2017年講起。當年,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曾與恒豐銀行常熟支行簽訂過《票據代理回購合作協議》,委托恒豐銀行常熟支行代理宣漢誠民村鎮銀行進行銀行承兌匯票賣出回購業務等票據買賣業務。不曾想,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未按時將回購票據票面金額匯入恒豐銀行常熟支行指定的賬戶,導致恒豐銀行常熟支行墊付了票款利息。
2018年4月23日,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定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向恒豐銀行常熟支行返還墊款8979.37萬元及利息,且案件受理費由恒豐銀行常熟支行承擔8.45萬元,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負擔52.08萬元。
宣漢誠民村鎮銀行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要求改判駁回恒豐銀行全部訴訟請求。
根據江陰銀行公告,該行控股子公司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對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與恒豐銀行常熟支行票據案作出二審判決,即撤銷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駁回恒豐銀行常熟支行的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由恒豐銀行常熟支行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也由恒豐銀行常熟支行負擔。
作為一家遠在四川的子公司,宣漢誠民村鎮銀行給其江蘇的控股股東江陰銀行惹了不少麻煩。自上市起,江陰銀行披露的訴訟案件多與該村鎮銀行有關,涉訴總金額超過了3億元,且這些案件也多發生在2014年至2015年間。
而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此次勝訴其實并不容易。
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分別與恒豐銀行嘉興分行、青島分行、常熟支行和南通分行對簿公堂,僅在常熟支行行一案中取得勝訴,另外三案均以敗訴落幕。
以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與恒豐銀行嘉興分行為例,據相關文書披露,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二審判定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恒豐銀行嘉興分行墊付利息共計 5045.94萬元,違約金共計 1813.20萬元,合計 6859.14萬元,且案件受理費由宣漢村鎮銀行承擔。
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與恒豐銀行青島分行的糾紛案同樣以宣漢誠民村鎮銀行的敗訴落幕。最后,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被判賠償恒豐銀行青島分行770.58萬元。
這些票據案件的訴訟請求金額一度拖累了江陰銀行的業績。該行曾公告表示,上述未決案件涉及訴訟請求金額合計3.47億元,占該行2016年度凈資產比例為3.85%、占2016年度凈利潤的比例為45.24%。
甚至江陰銀行2017年還計提了1.32億元預計負債,使其當年營業外支出與2016年相比,暴漲了5683.69%。
禍起“蘿卜章”?
在這幾起糾紛中,這家村鎮銀行與恒豐銀行分支機構的官司最持久,幾經交手,多次收到“敗訴”的結果,但又“不服”并提起上訴。
這主要是因為,江陰銀行和該村鎮銀行認為,前述多起糾紛均系“蘿卜章”引發。
江陰銀行多次強調,宣漢誠民村鎮銀行經過自查發現,未與恒豐銀行的前述幾家分支機構開展過票據回購業務,且發現恒豐銀行相關的起訴資料中的票據代理回購合作協議存在偽造和私刻宣漢村鎮銀行印章的重大嫌疑。
是否完全如江陰銀行所說?各持一詞下,江陰銀行與恒豐銀行曾在2017年一度公開“互懟”。
江陰銀行稱:“恒豐銀行與票據中介涉嫌采取偽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名義從事的票據買賣。”
圖源:江陰銀行公告
恒豐銀行隨即發表聲明回應,“江陰農村商業銀行、宣漢誠民村鎮銀行以律師分析為名,主觀臆斷案件性質,不但于法無據且誤導公眾”,并表示,案發時任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行長吳某、營銷業務部主任王某已因收受賄賂、非法向票據中介出借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在興業銀行臨汾分行開立的同業賬戶等行為,被判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圖源:恒豐銀行官網
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多個與上述案件相關的判決書、裁定書,票據中介熊某是周旋在兩家銀行之間的關鍵人物。
在一則判決書中,宣漢誠民村鎮銀行稱,熊某通過偽造印章等犯罪手段與恒豐銀行嘉興分行簽訂案涉協議。
而根據另一則裁定書,2014年7月,票據中介熊某找到了宣漢誠民村鎮銀行營銷業務部主任王某和行長吳某,提出以利潤分成或60萬元“包斷”的形式合作經營承兌匯票業務,即以該村鎮銀行名義在其他商業銀行開設同業賬戶,并提供給熊某,熊某利用該賬戶進行承兌匯票業務以賺取利潤。且在此過程中,他們挪用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同業賬戶資金超過1億元,最終三人皆被判入罪。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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