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4月10日,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證監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在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更加成熟。
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將推動金融系統逐步開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碳核算方法和數據庫,制定出臺統一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標準,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運用大數據、金融科技等技術手段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制定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
促進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發展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將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豐富與碳排放權掛鉤的金融產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擴大適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范圍。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或轉型金融標準,加大對能源、工業、交通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資本市場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募集資金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規范開展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大力發展綠色保險和服務,完善氣候變化相關重大風險的保險保障體系。壯大綠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
加強政策協調和制度保障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完善法律法規,完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機制。豐富相關貨幣政策工具,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重點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推動中央銀行資產配置綠色化,逐步將可持續性納入外匯儲備長期經營管理目標,繼續投資綠色債券。將高排放行業和高排放項目碳減排信息與項目信貸評價、信用體系建設掛鉤,推進高排放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和數字化、智能化升級。
責任編輯:張文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