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代周報
明年3月,連賣煎餅的小商戶都不能使用個人靜態收款碼?
近日,有市場消息稱2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用于經營性服務,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該市場消息主要源于央行10月13日發布的《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11月26日,一家頭部支付公司的內部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明年3月起個人收款碼禁用系謠言,但個體商戶的支付管理會進一步加強。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多家支付機構正和管理部門商討支付頻次、交易限額、準入條件與規模、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的有效期等界定標準。
針對上述《通知》,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道,近年,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提高了資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于眾多正常交易場景。
該政策對商戶和支付行業將產生哪些影響?
小商戶受影響
有網友問:“如果我是煎餅小攤的店主,我的流水屬于政策劃定的經營活動范圍嗎,我的個人收款碼還能用嗎?”
《通知》提到,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為此類個人用戶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據《通知》,特約商戶(含小微商戶),即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免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體特約商戶。
目前并沒有明確“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定義。上述支付公司人士透露,《通知》出臺不久,各大支付機構和央行仍在商討經營活動特征的界定細節。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以煎餅果子為例,交易頻繁、金額也相對處于某一個區間,很明顯它屬于經營性質,但這類個體工商戶需不需要去申請這個商戶付款碼呢?目前來看,這批用戶暫時不需要申領。但政策過渡期結束后,按央行相關規定,應該是需要的?!?nbsp;
11月26日,華南理工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副教授于孝建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目前來看,對小微商戶來說,如果是小額、非高頻交易,個人收款碼可能暫時不受影響,但大額、高頻支付可能會受到影響。具體還要看政策的進一步解讀和推進。
黃大智補充說,明顯經營活動特征認定標準很大程度上由大數據分析得出。但可以明確的是,個人收款具備偶發性、不頻繁、金額不確定的特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金天對此表示:“從以往行業實踐看,較大型的規范商家一般選擇使用商家收款碼,如路邊煎餅攤的小微商戶和個體經營者可能選擇個人收款碼?!?nbsp;
為什么小微商戶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經營性活動?黃大智分析,一部分原因是很多小微商戶缺乏正規的營業執照和營業地點,因此這批用戶選擇申領條件較為寬松的個人收款碼。
此外,二維碼種類的費率差異也是一部分原因。
金天指出,支付寶、微信支付用戶的個人收款碼收款沒有交易費率,使用商家收款碼收款則存在0.4%左右的交易分潤。其中,餐飲、娛樂等行業在0.6%左右,如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或花唄等工具支付,則商家支付的費率達0.8%左右。
“《通知》實施后,小微商戶使用商家收款碼,一定程度上能防止偷稅漏稅。正常來講,商戶經營活動的收款碼顯然能夠查到收入流水,但是個人收款碼屬于轉賬操作,相當于少報營業額,實際上小微商戶少繳了相關稅費。”黃大智分析。
利好第三方支付公司?
消息一出,支付概念股拉升。
11月26日,拉卡拉(300773.SZ)在互動平臺表示,按收單業務規則,個人收款碼不符合監管要求,不能用于經營性收款,但市場上一直有大量商戶使用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回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
當天,拉卡拉大漲18.02%,報收29.99元/股,成交額為22.03億元,總市值239.93億元。
可以確定的是,未來收款碼的發展將邁向規范化。這對支付行業是利好信號。
事實上,央行并非第一次發布收款碼相關規定。早在2017年12月,央行就發布《〈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的通知》,要求銀行、支付機構實施風險防范能力的分級,對個人客戶的條碼支付業務進行限額管理。其中,使用靜態條碼的,同一客戶單個銀行賬戶或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元。
此外,為確保個人收款條碼相關要求有效落地、業務平穩過渡,《通知》設置過渡期,要求支付服務主體全面、充分評估客戶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務解決方案,做好客戶引導和服務工作,確保服務成本不升、質量不降。
“《通知》是為了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風險管理水平,有力斬斷跨境賭博等犯罪“資金鏈”,保障社會公眾利益?!毖胄邢嚓P負責人表示。
金天認為,按本次《通知》要求,以往使用個人收款碼收款的小微商戶和個體經營者在明年3月1日以后或被重點監測、甚至限制收款和交易,相關主體可考慮盡早開通商家收款碼,在未來收款和交易過程管理中進一步規范化,這其實有利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拓展商戶服務。
于孝建認為,政策出臺未必會對微信、支付寶等支付機構形成直接負面影響。從長期來看,規范條碼支付對支付行業的發展整體仍然有利。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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