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新浪財經年度巨獻《理財評測室》第二季——“中國P2P企業評測”已正式啟動,首輪入圍企業評測報告及排名本月底將新鮮奉上。P2P行業如何評測?理財評測室的小伙伴們正就測評標準討論得不可開交。P2P公司的CEO們也坐不住了,紛紛挽起袖子獻計獻策,爭相表示“評測應該這么搞!”他們說的對不對?到底應該怎么搞?歡迎各界賢達猛戳這里投稿,各抒己見。
CEO爭鳴:
摘要:隨著央行降息政策出臺之后,在民間借貸不得高于貸款基準利率四倍這條紅線下,P2P平臺的收益率是下降的趨勢。一般把收益率控制在9%~12%,因為安全是所有平臺共同遵守的鐵律。超過18%收益率的平臺對行業來說,是破壞性的,未來市占率高的平臺一定也遵循中低位收益率這個邏輯。
文/ 91金融聯合創始人吳文雄
魯迅曾經寫過一篇小品文,故事大致如下:一戶人家的小孩出生,鄰居紛紛上前祝賀。有人說這小孩肯定長命百歲,有人說這小孩肯定能賺大錢,主人都笑臉相迎、感激不盡。但是,有人上前告訴他,這小孩將來肯定是要死的,結果吃了眾人的一通巴掌。于是,不肯說假話又不想找打的,只能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那么……哎呦!哈哈!”這其實反映了中國P2P網貸平臺所表現的三種劣根性。
第一種劣根性那些碰觸四條紅線的平臺。這類企業只能靠空殼的網站圈錢,拿著高息誘惑,最后只能倒閉、跑路。第二種劣根性是那些說真話但是被打之徒,代表那些拿著投資人的錢卻白白浪費掉的平臺,靠燒錢去宣傳,沒有嚴格的風控以及技術去取長補短,最后取現困難、標的空擋等諸多問題,第三種方式是不肯說假話又不想被打,這些是鉆法律的空子,不想監管,在P2P紅利沒有耗盡之前只想著大賺一筆。
未來,這三種心態的人一定還會存在,但是在這種心態下,一千多P2P平臺會像當年團購一樣,都是會死掉的。P2P的標準就是怎么除掉這種劣根性,讓“良幣驅除殘幣”。P2P應該是什么標準呢?監管政策還沒有,但以91旺財為例,主要做對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為什么用抵押貸不用信用貸?信用貸容易陷入“白馬非馬”的誤區
春秋時期有一個“白馬非馬”的詭辯,大意是說,馬指的是形態,白馬指的是顏色,所以得出“白馬非馬”的結論。同理,信用貸的邏輯是,你的信用很好,所以你一定會歸還。P2P是信息撮合平臺,把他的信用介紹給你,然后你來買單就可以了。這其中是有漏洞的,這導致了壞賬的發生,這也成為“打破剛性兌付”爭論的火藥桶。
為什么用抵押貸而不是信用貸?91旺財的出發點是基于“人性惡”而非“人性善”。因為人性是絕對自私的。P2P是一個新興的行業,跑路的陰云仍沒有散盡,小平臺在沒有充足現金流的情況下,一次壞賬就可以讓一個平臺破產。因此,在“人性惡”邏輯下,91旺財里的借款人必須在一線城市有兩套房以上,且足值抵押。
有人會說,房產也會貶值的呀?其實保證足值就要敢于給自己“下套”。第一個套是在估值上,資產評估是按房產的80%來估值,我們按照資產評估公司的70%來算。第二個套是在變現上,我們的標基本上都是6個月以內,在一線城市,半年內房產的價值不可能貶值到20%。
第二件事,為什么收益率定在9%~12%中低位?超過18%收益率的平臺是破壞性的
全國P2P市場的規模大概在1000億左右,寶寶類產品在1.5萬億,銀行理財在25萬億。1000億和1.5萬億都被認為是互聯網金融,與25萬億的市場來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仍然偏高。為什么呢?原因很簡單,P2P的高收益比貨幣基金的寶寶類產品更刺激眼球。今年10月,P2P平臺平均收益率是16%,但是我們認為,這種高收益未來或會下降。
隨著央行[微博]降息政策出臺之后,在民間借貸不得高于貸款基準利率四倍這條紅線下,P2P平臺的收益率是下降的趨勢。我們把收益率控制在9%~12%,因為安全是所有平臺共同遵守的鐵律,也是和91金融公信力共同存在的資產。超過18%收益率的平臺對行業來說,是破壞性的,未來市占率高的平臺一定也遵循中低位收益率這個邏輯。
存款保險制度推出之后,P2P行業,風險準備金制度一定會成為常態。而且,風險準備金占借款人的比例應該還會是上升。
第三件事,P2P平臺如何經營公信力?
現在是最好的時代,同樣現在也是最壞的時候。公開數據顯示,截止11中旬,幾乎每個月有十幾家平臺跑路。與此同時,有超過1400多家平臺興起。P2P平臺作為中介,如何經營自己的公信力呢?
目前,P2P作為點對點的服務,還有很大的隔閡存在。舉例來說,互聯網金融始終繞不開線下“面簽”這道門檻。我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公信力經營分解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經營安全,第二部分線下交易,第三部分是品牌背書。但是傳統金融還存在三部分缺陷:溝通效率低下拉高成本,服務客戶時存在三大不對稱性,銀行的創新與互聯網斷檔。
一個P2P平臺的公信力建設,是一個戰略,而不是策略。
P2P的標準就像挖護城河,河的寬度決定他的門檻,河的深度決定他的高度
地方性政策的出臺不能忽略中央的監管政策,我們看到上海“陸九條”的公布,看到廣州、深圳等出臺了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支持,一些協會性質的組織也公布了一些自律規則。但這些遠遠不夠,我們基于91旺財的實踐,什么才是P2P監管的標準呢?
在此我們主張這么幾個標準:
第一、在監管四條紅線下,要比紅線要求的更嚴格。在野蠻生長的狀態下,要有嚴格的行業門檻和平臺準入制度。目前,單一民營基因的P2P平臺在競爭中已顯示出疲態。在國進民退趨勢下,對單一民營企業建立P2P平臺進行嚴格限制。
第二、互聯網金融基于創新的試錯需要一定的引導,在傳統風控下試行“法無禁止則可為”。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新興市場,要明確其信息中介的屬性,落實實名制,與資金池,掛靠擔保公司等劃清界限。
第三、P2P標準應規定最高收益率范圍,避免踩過民間借貸的紅線,鼓勵小額交易,可就最大交易范圍給出指導性意見,為普惠金融服務,回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貴融資難的本質。
第四、積極完善P2P平臺披露制度,既要披露自身和運營信息,也要進行風險提示。確保在銀監會的領導之下。貸款人和投資人的資金要進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在此基礎上鼓勵銀行直接托管平臺。
第五、出現風險后,作為信息中介,在“打破剛性兌付”還沒有被監管層認可的情況下,積極推廣風險準備金制度,投資人與借款人出現糾紛之后,確立一個流程保證投資人和P2P平臺的合法權益。
第六、積極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避免成為違法分子洗錢工具。對于出現問題的資金和個人,維護法律的權威,收到有關部門通知后積極告知托管的第三方機構以及銀行,凍結資金。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