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12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發布19號罰單,劍指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虛增存款。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七條、第七十四條、第八十九條,對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 對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罰款50萬元。 2. 對郭記明(時任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副行長)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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