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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魁:創新從理解責任開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8:35 《中外管理》
張文魁 談及企業社會責任的創新,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是要將企業的義務和社會責任分開。 “社會責任”絕不止于納稅 從前,公眾對企業并沒有社會責任方面的要求,企業自己也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在《公司法》的早期階段,企業的社會捐贈甚至被認為是“越權”的,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隨著時代的發展,學者和公眾開始對企業提出了社會責任方面的要求。20世紀50年代美國的學者H.BOWEN寫了一本書,書名就叫《商人的社會責任》,是較早提出社會責任概念的人。他認為商人有義務按照社會所期望的目標和價值觀來從事經營和采取某些行動。 但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得到全球高度重視卻與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反全球化運動、環保運動和人權組織的高度活躍有密切關系。公司社會責任(CSR)作為一個正式概念被廣泛認可也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情。隨后,CSR逐步實現了體系化,如:有關機構建立了SA8000、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多米尼道德指數等。1999年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鼓勵和促進“企業生產守則運動”的推行,要求企業自覺遵守涉及人權、勞工、環保、反腐敗等領域的九項原則。 總的來看,CSR不單指企業盈利、交稅、提供就業等方面的事情,這些是企業的份內事情或者是自然而然派生的事情。因而今天我們談及CSR的創新,最重要的、最基本的,就是要將企業的義務和社會責任分開,不要將兩者混淆起來。 社會責任體系和法律體系是兩個相對獨立的體系。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責任體系中的一些東西可能會法律化,但不可能也不應該把社會責任體系中的所有內容都法律化和管制化。因此,社會責任更多的是一種非官方的行動,而不是政府管制。社會責任的創新也就應該更多關注于法律范疇之外的事。 從全球來看,CSR主要指如下幾方面:一、資源和環境方面的責任;二、善待勞工;三、關注其他相關者的利益;四、社區貢獻;五、關愛特殊群體;六、提倡一些基本的普世價值觀,如:人權、女權、平等、誠信等等。 責任意識更需創新 英國“CSR網絡”對美國《財富》雜志選出的全球100家收入最高的公司,從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和社會保證三方面測評,發現它們對社會責任比往年更加重視,越來越多企業愿意主動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2003年只有48家,2004年有72家。 中國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發布了類似報告,像國家電網公司這樣的壟斷性國有企業都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寶鋼集團、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也發布了可持續發展報告。這些對于中國企業來說,不可不謂之創新之舉。 最近,我國第一份行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國紡織服裝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年度報告2006》也公布了。這份報告顯示:100%的被調查的紡織服裝企業都存在超時工作的現象,部分企業員工每天工作達到13個小時,晚上加班4~5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間達到83~90個小時,有的企業的員工則在3個月內僅有1天休息,4個月內僅有3天休息。為此,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正在推行社會責任管理體系(CSC9000T)項目,選擇10家產業集群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試點地區,100家骨干企業建立CSC9000T管理體系,同時對1000家中小企業進行培訓。 企業要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必須在意識上不斷創新跟上時代。 一些研究表明:企業社會責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起正向的消費響應。也就是說,有良好社會責任的企業可能更多地得到消費者的青睞。一些研究也表明: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業績具有一定的正相關性。也就是說,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可能會比其他企業具有更好的市場表現。 (本文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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