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施寶舊案出新 原總經理王惟尊質疑公司假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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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23日 08:22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寧華 廣西北海報道 水麒梁相信,五行缺木的他只要將名字改成水麒林,更多的“木”將帶給他更好的運程。 然而,他錯了。 自他1999年坐上廣西北海噴施寶公司財務總監的位置,同公司原總經理王惟尊、原財務經理段黎明等人踢爆該公司假賬后,“水麒林”這三個字同“王惟尊”、“段黎明”一樣一直同厄運、逃亡甚至是牢獄之災糾纏在一起。 2003年3月15日,在逃亡了兩年多時間后,水麒林被天津鐵路公安處德州車站公安派出所抓獲,隨即由北海市公安局執行逮捕;同年11月,段黎明也被抓獲。 2004年2月9日,水麒林被廣西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公訴至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罪名與當年王惟尊被指控的一樣——“職務侵占、公司人員受賄罪”。 《人民日報》網站人民網載文稱,如果水麒林罪名成立,已是自由身的王惟尊是否將被再度指控? 重演舊案 2月9日上午9時,噴施寶公司原財務總監水麒林“涉嫌職務侵占和公司人員受賄案”在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公訴人認定水麒林構成“職務侵占罪”的主要事實有兩個:2000年1月10日,被告人水麒林與時任噴施寶公司總經理的王惟尊、噴施寶公司財務部經理的段黎明一起商謀,虛構‘直銷部’并以撥付‘直銷部周轉金’之名從噴施寶公司財務部提出人民幣現金13.13萬元進行私分,其中被告人水麒林分得現金人民幣2.34萬元;2000年1月25日,水麒林離開噴施寶公司時,帶走了一臺手提電腦,直至2000年11月9日才將電腦退至北海市公安局。 在“公司人員受賄事實”方面,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控稱,2000年1月,被告人水麒林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從噴施寶公司借出公司的部分原材料賬本、成品半成品賬本及會計憑證等資料,并于月底攜上述噴施寶公司資料離開北海。同年2月8日,被告人水麒林將上述資料交給噴施寶公司合資方日本野村集富果投資(香港)有限公司的程龍保。2000年3月,被告人水麒林收受了野村公司以‘墊付1月和2月薪金’、‘報銷費用’之名支付的好處費折合人民幣77575元。” 水麒林的辯護律師鄔明安在質證中認為:“直銷部周轉金”13.13萬元是王惟尊、水麒林等13人的工資,根本不存在非法侵占問題。水麒林帶走的那部手提電腦是歸他工作中使用的,里面有噴施寶公司作假賬的證據,他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交回電腦。但是,在北海市公安局介入此事后,水麒林馬上歸還了電腦。這些事實充分說明水麒林沒有非法占有該電腦的行為和故意。 對公訴人指控被告水麒林收受野村公司77575元賄賂,鄔明安律師辯稱,在假賬之事被水麒林等人揭露出來之后,王祥林就單方面停止了水麒林的財務總監工作,并隨即解除了王惟尊的總經理職務。這樣水麒林、王惟尊等13位應聘到北海的員工不得已回深圳,1月份的工資也未能領取。考慮到讓噴施寶公司補發這筆工資是非常困難的,經野村公司研究決定,墊付了這13個人1月份的工資和按勞動法應補償的一個月工資,共計42萬元。 “水麒林案”就像是當年“王惟尊案”的重演。公訴人在指證時使用的證據也即是當年指控王惟尊的證據,被告水麒林的辯護律師鄔明安當年曾為王惟尊辯護,他在庭審時提供的辯護證據也與當年的大體相同。 “水麒林案”全天分兩次共審理了6個小時,合議庭當天沒有對此案做出判決。 據知情者透露,段黎明不久之后也將由廣西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公訴至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估計罪名也將是“職務侵占、公司人員受賄罪”。 王惟尊再度受關注 4年前,因證據不足王惟尊沒有被公訴到法庭,而今,在同樣的證據支持下開庭審理的“水麒林案”不能不使人產生諸多疑問:水麒林被指控的罪名是否會成立?如果水麒林罪名成立,已是自由身的王惟尊是否將被再度指控? 對此疑問,《人民日報》網站人民網上一篇對水麒林案的報道這樣揣度:“‘王惟尊事件’中的主要當事人之一水麒林被提起公訴,意味著兩年前被一些新聞媒體認為是受害者主角的王惟尊,將一同被視為也該被提起公訴。如果公訴結果成立,‘中國職業經理人第一案’將由‘職業經理人受害第一案’向‘職業經理人犯罪第一案’演變。” 這篇報道還援引噴施寶公司管理層的話說,“‘王惟尊事件’已經屬于團伙經濟犯罪案件,是以王惟尊為首的13個涉案職業經理人在噴施寶公司內部實施的犯罪。” 但王惟尊2月11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卻表示,當年他無端入獄9個月后重獲自由,之所以長時間保持靜默,主要原因是不想為隱患尚未解除的水麒林和段黎明帶來更多的麻煩。他認為,“這完全是一起因假賬問題制造出來的假案,這篇傾向性明顯的報道其實傳達了噴施寶公司某些人的真實想法,他們試圖通過假案來掩蓋假賬問題。” 王惟尊認為,噴施寶公司偽造各種賬目憑證作假賬案至今無人過問,所謂“職務侵占、公司人員受賄”與假賬密不可分,任何將二者割裂開來的企圖,必將影響水麒林案的公平、公正性。 鄔明安律師則認為,王惟尊案乃至水麒林案的發生有其特殊的原因和背景。水麒林案對王惟尊應該不會有什么影響,至于會不會有什么別的不確定因素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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