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科思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芯思通”)擬向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租賃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一期2棟A座(研發)20層部分、21層整層、23層整層,租賃房屋建筑面積共計6,403.34㎡,用于研發辦公,租金總額約為3,318.63萬元(含稅,不含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并擬簽訂租賃合同。
● 本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 本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擬向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租賃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一期2棟A座(研發)20層部分、21層整層、23層整層,租賃房屋建筑面積共計6,403.34㎡,用于研發辦公,租期為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9年12月30日止,租金總額約為3,318.63萬元(含稅,不含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押金合計約74.38萬元。
含本次交易在內,連續12個月內公司及下屬各級子公司發生的租入辦公場地交易累計金額為4,742.27萬元,超過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0%,同類型交易累計的交易總金額達到董事會審議標準。
按照連續12個月累計計算的原則,本次交易前累計未達到披露標準的同類型交易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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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構成《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擬租賃辦公場地的議案》,該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邱文
注冊資本:20,000萬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1日
營業期限:2013年10月21日至2063年10月21日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園路1003號軟件產業基地2棟C座24、25層
主要股東: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是:產業園區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產業園區策劃咨詢、運營咨詢、運營管理服務;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創業投資咨詢顧問;投資咨詢;科技企業孵化;科技中介服務;教育咨詢服務(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高新技術成果及其產品的轉化;國際科技交流活動策劃;從事電子商務、廣告業務;展覽展示服務;計算機軟硬件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活動策劃;電子產品、電子設備的銷售;計算機網絡設備租賃;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物業租賃經營;物業管理;停車場管理;酒店管理;餐飲管理;國內貿易;售電、配電業務;冷、熱、水銷售;能源技術開發、投資、咨詢與服務;合同能源管理。(以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規定需要審批的,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文件后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是:公司受讓地塊內的土地開發與土地使用權經營;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管理及咨詢;增值電信業務。
交易對方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與公司之間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存在關系。交易對方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亦不存在關系。
三、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一)租賃標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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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賃標的產權情況
租賃標的產權所有人為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系租賃標的出租方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出租方已經取得租賃標的所有權人的合法授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租賃標的產權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四、租金的定價依據
本次交易定價參考周邊寫字樓租賃市場價格,并由雙方協商確定。本次交易租金不存在明顯高于或低于周邊地段、同類房產價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科思科技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條款
甲方(出租人):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一期2棟-A座(研發)21層2103A、2103B、2104,23層2301-2304號,租賃形式為整租,房屋建筑面積為3,780.26平方米。
(2)房屋權屬狀況:
不動產權利人或合法使用人為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租賃期限
(1)乙方租賃房屋的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9年12月30日止。
(2)乙方享有180日的免租期。
3、租金
(1)租賃期限內,租金以租賃的建筑面積為標準計算,合同租金總額合計約為1,996.34萬元(含稅)。
(2)乙方應于每月5號(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屆滿后第3個工作日)前支付當月租金總額。
(3)乙方應當在約定的支付租金日期前以銀行轉賬方式將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4、租賃押金
(1)租金的押金共計約447,411.36元。甲方收取乙方押金時,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5、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甲方交納的房屋租賃相關的稅費。
(2)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視費、電話費、網絡費用、專項維修基金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自收到繳費通知或甲方提供的收費憑據后按要求及時繳交費用,否則因此產生的滯納金、違約金及相關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二)高芯思通租賃合同主要條款
甲方(出租人):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1、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一期2棟-A座(研發)20層2001、2002B、2004A、2004B,21層2101、2102號,租賃形式為整租,房屋建筑面積為2,623.08平方米。
(2)房屋權屬狀況:
不動產權利人或合法使用人為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租賃期限
(1)乙方租賃房屋的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9年12月30日止。
(2)乙方享有180日的免租期。
3、租金
(1)租賃期限內,租金以租賃的建筑面積為標準計算,合同租金總額合計約為1,322.29萬元(含稅)。
(2)乙方應于每月5號(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屆滿后第3個工作日)前支付當月租金總額。
(3)乙方應當在約定的支付租金日期前以銀行轉賬方式將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4、租賃押金
(1)租金的押金共計約296,352.13元。甲方收取乙方押金時,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剩余條款與科思科技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條款保持一致。
六、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租賃辦公場地事項是為滿足公司日常研發辦公所需,進一步滿足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推動公司高質量轉型發展。本次租賃將進一步改善公司辦公環境,提升公司整體形象,強化品牌效應,吸引優秀人才。
本次租賃期限較長,合同中已就合同的解除、違約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合同履行可能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于相關政策法規、市場等方面的不確定風險,可能會影響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將加強風險管理和監控,持續強化風險管控能力,嚴格執行合同條款,確保租賃等相關事宜平穩運行。公司尚未就本次租賃事項簽署正式合同,具體內容將以簽訂的正式協議為準。
本次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交易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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