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50 證券簡稱:萊特光電 公告編號:2024-052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同意聘任柴萌遠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簡歷詳見附件),協助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柴萌遠女士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科創板董事會秘書任職培訓證明,具備擔任證券事務代表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以及相關素質,能夠勝任相關崗位職責的要求,其任職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柴萌遠女士聯系方式:
電話:029-88338844-6050
郵箱:chaimengyuan@ltom.com
地址:西安市高新區隆豐路99號
特此公告。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附: 柴萌遠女士簡歷
柴萌遠,女,1997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本科畢業于西南財經大學審計學專業并取得學士學位,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科創板董事會秘書任職培訓證明,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曾就職于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證券事務專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萌遠女士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5%以上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證券代碼:688150 證券簡稱:萊特光電 公告編號:2024-051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楊雷先生召集,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4日以電子郵件、短信及電話等方式送達至公司全體監事,監事會會議通知中包括會議的相關材料,同時列明了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等。
2、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
3、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楊雷先生主持,會議應到5人,實際出席5人,部分高管列席了會議。
4、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募投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是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展并結合公司目前實際生產經營、未來戰略布局規劃等做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現有資源,促進募投項目高效開展和順利實施,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新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及延期未改變本項目的投資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0)。
特此公告。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50 證券簡稱:萊特光電 公告編號:2024-050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議案》,同意募集資金投資項目“OLED終端材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新增西安高新區長安通訊產業園東西五路以北公司全資子公司陜西萊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特電子”)現有1#廠房1層為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同意在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均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募投項目全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保薦機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核查意見,本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基本情況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于同意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4122號),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0,243,759股,發行價格為22.05元/股,實際募集資金總額887,374,885.95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82,442,472.8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804,932,413.09元。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上述出資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了中匯會驗[2022]0798號《驗資報告》。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公司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免收2022年度相關費用的通知》(上證發[2022]40號)文件,免收滬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公司原扣減發行上市手續費人民幣195,489.43元無需支付,調整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805,127,902.53元。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基本情況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及使用情況
根據《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及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對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進行調整,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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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募集資金累計投入金額未經審計。
2、募投項目前次延期情況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募投項目“OLED終端材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建設期進行延長,計劃于2024年12月前完成項目建設。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2)。
二、募投項目新增實施地點的原因和情況
公司綜合考慮募投項目“OLED終端材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實施進展、公司目前實際生產經營、未來戰略布局規劃等多方面因素后,為優化公司內部資源配置,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整體運營及管理效率,優化生產及研發流程布局,在不改變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投資方向、投資總額、實施內容的情況下,公司在募投項目原實施地點西安高新區長安通訊產業園南北二號路東,土地證編號陜(2020)西安市不動產權第0223257號的基礎上,增加西安高新區長安通訊產業園東西五路以北公司全資子公司萊特電子現有1#廠房1層為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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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投項目新增實施地點與原實施地點均位于同一廠區內且相鄰,新增實施地點為公司以自有資金租賃的全資子公司萊特電子的廠房,公司合法擁有其使用權。公司新增募投項目實施地點,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現有資源,促進募投項目高效開展和順利實施,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和情況
自募集資金到位以來,公司始終按照募投項目總體規劃審慎規劃募集資金的使用。上述募投項目在前期經過了充分的可行性論證,但在實施過程中,受經濟形勢、行業競爭及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公司基于謹慎性原則,適當放緩了募投項目實施進度,有序進行產能的規劃建設,審慎控制相關募集資金的投入,采用邊建設邊投用原則,相關廠房等基礎設施根據實際建設情況漸次投入使用。工程方面,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募投項目廠房竣工驗收及部分廠房的基礎裝修;設備方面,部分生產及檢測設備已安裝調試并驗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公司根據當前實際情況,結合下游市場需求及公司經營計劃,在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實施方式、投資總額保持不變的情況下,經充分考慮、審慎研究,決定將上述募投項目整體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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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繼續實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公司對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進行了重新論證,認為募投項目符合公司戰略規劃,項目繼續實施仍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項目實施的必要性
隨著OLED技術的不斷成熟以及行業的快速發展,OLED顯示在各類終端應用中不斷滲透,市場規模持續擴大。目前,OLED已成為智能手機領域的主流顯示技術,滲透率仍在逐年提升。蘋果、華為等頭部廠商陸續推出搭載AMOLED屏幕的平板電腦產品,引領行業趨勢,加速IT類OLED產品需求持續增長,為OLED材料市場帶來新的增長空間。同時,隨著汽車智能化、電動化的發展,車載顯示對顯示品質和功能的要求不斷提高,OLED憑借其優勢在車載顯示領域的應用逐漸增多。此外,智能手表、智能眼鏡等智能穿戴設備對顯示屏的輕薄、柔性、高對比度等特性有較高要求,隨著智能穿戴市場的不斷擴大,對OLED材料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伴隨OLED在終端應用領域不斷擴大,技術日趨成熟,相關產業鏈快速發展,市場規模持續提升,京東方、維信諾等全球主力面板廠商先后宣布投資建設8.6代高世代OLED產線,加之OLED疊層技術推廣應用的影響,將進一步提升對OLED材料的需求。
目前,國內OLED面板廠商出貨量及市場份額持續提升,出于供應鏈安全、核心技術自主可控、降低成本等因素考慮,國內面板廠商對于OLED材料的國產化需求較為迫切,積極推動OLED材料的國產化進程,為材料國產化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公司現已實現OLED終端材料的量產,但公司產品產能與未來持續增長的下游市場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仍須持續提升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水平,加強產品的生產能力,保障公司在終端應用市場的供給能力和行業領先優勢。公司通過布局和實施募投項目“OLED終端材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有助于打破國外廠商在該領域的壟斷,在提升OLED終端材料的生產能力的同時,提高公司在行業內的綜合競爭能力,進一步增強市場拓展能力,為未來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二)項目實施的可行性
公司是一家專注于OLED有機材料,集研發、生產、銷售與技術服務為一體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直以來,公司致力于為全球知名OLED面板生產企業提供高品質專利產品及技術支持,依靠卓越的研發技術實力、優異的產品性能、完善的服務體系獲得了良好的行業認知度,持續穩定供貨給頭部OLED面板廠商,產能規模及出貨量保持國內領先。公司擁有數百項OLED終端材料自主專利,針對OLED器件的核心發光材料建有系列化產品群,公司自主研發生產的Red Prime材料獲得國家工信部認定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Green Host材料率先在客戶端實現混合型材料的國產替代并批量供貨,新產品Red Host材料通過客戶量產測試、Green Prime材料及藍光系列材料在客戶端驗證測試。公司建立了從專利布局、材料結構設計、化學合成、升華提純、器件制備到器件評測的全產業研發體系,掌握了全面、領先的OLED有機材料核心技術與生產訣竅,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技術基礎。公司擁有豐富的產業化經驗和管理經驗,并配備專業而穩定的團隊,為該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論證結論
公司認為募投項目“OLED終端材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符合公司戰略規劃,具備投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將繼續實施上述項目。同時,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環境變化,并對募集資金投資進行適時安排。
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影響
本次募投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現有資源,促進募投項目高效開展和順利實施,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調整不改變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投資方向,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入總金額及實際建設內容,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戰略規劃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項目更好地實施,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六、履行的決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議案》。同意募投項目“OLED終端材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新增西安高新區長安通訊產業園東西五路以北公司全資子公司萊特電子現有1#廠房1層為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同意在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均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募投項目全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七、專項意見說明
(一)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募投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是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展并結合公司目前實際生產經營、未來戰略布局規劃等做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現有資源,促進募投項目高效開展和順利實施,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新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及延期未改變本項目的投資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募投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是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展并結合公司目前實際生產經營、未來戰略布局規劃等做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現有資源,促進募投項目高效開展和順利實施,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新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及延期未改變本項目的投資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未改變募集資金的實施主體、投資方向及內容。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事項無異議。
八、上網公告附件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實施地點及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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