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 :600516 證券簡稱: 方大炭素 公告編號:2024一09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財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投資種類:委托理財
●投資金額:2億元人民幣
●履行的審議程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4年5月31日分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臨時會議和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含本數)的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符合監管要求的理財產品。
●特別風險提示: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炭材)本次購買的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634Z),風險評級為低風險(一級)。該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產品,保障本金及合同約定的最低收益1.2%,可能面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政策風險、產品不成立風險等。該產品在本次運作周期內預計收益40.29-72.33萬元,最終以產品實際到期后收到的收益為準。
一、本次委托理財概況
(一)委托理財目的
在保證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為持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資金,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二)投資金額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本次投資委托理財產品的本金為2億元人民幣。
(三)資金來源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自有資金。
(四)委托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
(五)委托理財合同主要條款
產品名稱: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634Z)
起息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到期日期:2025年2月18日
理財期限:60天
存入金額:2億元人民幣
預期收益率=1.2%+1%×n/N,其中N為觀察期內歐元對美元匯率交易日總天數,n為觀察期內歐元對美元匯率的定盤價在[期初觀察日定盤價-0.0412,期初觀察日定盤價+0.0412]區間內的交易日天數。上述定盤價指觀察日當日東京時間下午15:00彭博BFIX界面顯示的歐元對美元匯率中間價,交易日指彭博BFIX界面公布價格的日期。測算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請以實際到期收益率為準。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六)委托理財的資金投資范圍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銷售所募集資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該存款收益部分與交易對手敘作和歐元對美元匯率掛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4年5月31日分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臨時會議和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和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和《方大炭素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一)投資風險分析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本次購買的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634Z),風險評級為低風險(一級)。該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產品,保障本金及合同約定的最低收益1.3%,可能面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政策風險、產品不成立風險等。
(二)風險控制分析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嚴格遵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治理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內控制度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并將對持有的理財產品持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三)投資風險防控措施
1.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將及時分析和跟蹤購買理財產品的投向,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財務部建立臺賬對購買的理財產品等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不會對其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根據最新會計準則,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本次購買的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634Z)計入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流動資產,取得的收益將計入利潤表中投資收益(具體以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到期的理財額度為7億元。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2月26日
證券代碼:600516 證券簡稱:方大炭素 公告編號:2024-09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2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方大炭素辦公樓五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馬卓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本次會議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采取現場與網絡相結合的投票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管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議案名稱: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無
三、律師見證情況
(一)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甘肅金城律師事務所
律師:魏彥珩、張明興
(二)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甘肅金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見證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以及本次會議的召集人的主體資格、本次會議的提案以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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