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00:0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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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設備與系統建設項目”、“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CMOS圖像傳感器芯片升級及產業化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決定將其予以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概況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636號)批準,本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0,010,000股,發行價格為31.51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260,715,100.00元,扣除承銷商保薦及承銷費用人民幣63,035,755.00元,減除其他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外部費用人民幣23,461,118.52元(包括:審計費及驗資費人民幣9,000,000.00元、律師費人民幣9,000,000.00元、用于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用人民幣4,716,981.13元、發行手續費及材料制作費等人民幣744,137.39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174,218,226.48元。上述募集資金于2022年5月17日到位,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安永華明(2022)驗字第61555491_B03號驗資報告驗證。

  (二)募投項目情況

  根據《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關于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2)、《關于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并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25)及《關于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9)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公司募投項目及募集資金凈額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二、本次結項的募投項目募集資金使用及節余情況

  (一)本次結項的募投項目募集資金具體使用及節余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設備與系統建設項目”、“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CMOS圖像傳感器芯片升級及產業化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決定將其予以結項。截至2024年12月18日,本次結項的募投項目募集資金使用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

  注:1、“CMOS 圖像傳感器芯片升級及產業化項目”實際累計投入金額超過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的差額系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設備與系統建設項目”、“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CMOS圖像傳感器芯片升級及產業化項目”合計節余募集資金670.43萬元(其中,利息及理財收入凈額(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銀行利息收入、理財收益)累計金額591.76萬元),最終補流轉入公司自有資金賬戶的實際節余募集資金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該項目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準。

  (二)本次結項的募投項目募集資金節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項目實施過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從項目的實際情況出發,在確保募投項目能夠順利實施完成的前提下,本著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和原則,合理、節約、高效地使用募集資金。

  2、節余募集資金包括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收益,募集資金存放期間產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項目結項的具體情況

  公司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設備與系統建設項目”、“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CMOS圖像傳感器芯片升級及產業化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決定將其予以結項,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節余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設備與系統建設項目”、“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CMOS圖像傳感器芯片升級及產業化項目”合計節余募集資金670.43萬元,公司擬將前述節余募集資金(最終補流轉入公司自有資金賬戶的實際節余募集資金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該項目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準)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五、本次募資項目結項的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第5.3.10條規定,單個或者全部募投項目完成后,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萬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且無需監事會、保薦機構或者獨立財務顧問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因此,本公告事項無需董事會審議,亦無需監事會、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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