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并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21.22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7,65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5,300萬元(含)?;刭徠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者回購股份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具體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12月21日和12月25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3)《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76)等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事實發(fā)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F(xiàn)將公司首次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情況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首次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回購股份數量為458,7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18%,最高成交價為17.6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2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8,017,066.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擬定的價格上限21.22元/股。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一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符合公司本次實施回購股份既定的回購方案。
?。ㄒ唬┕疚丛谙铝衅陂g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未在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 .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及公司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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