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國家開發銀行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定向轉讓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4-061)。公司股東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國開行”)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連續90日內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定向轉讓公司股份不超過108,657,533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了《關于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國開行于2024年12月17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轉讓公司股份21,898,31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0307035%。本次權益變動后,國開行持有公司股份271,643,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999938%,不再是鹽湖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東。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國開行出具的《告知函》,國開行于2024年12月24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轉讓公司股份27,550,45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51%,本次權益變動后,前期已披露國開行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
注1:股份來源為根據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重整方案取得。
注2:上述表格若出現總數與分項數值之和不符的情況,均為四舍五入原因導致。
2.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
注 1:上述表格若出現總數與分項數值之和不符的情況,均為四舍五入原因導致。
二、其他相關說明
1.國開行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減持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亦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2.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本次減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不存在違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及相關承諾的情況。
三、備查文件
國家開發銀行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