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風險提示:
根據安排,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新北轉債”將被強制贖回,因目前“新北轉債”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特別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可能面臨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 最后轉股日:2024年12月26日
2024年12月26日是“新北轉債”的最后一個轉股日,2024年12月26日收市以前,持有“新北轉債”的投資者仍可進行轉股;2024年12月26日收市以后,未實施轉股的“新北轉債”將停止轉股。
公司提醒各位“新北轉債”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可能面臨損失。
特別提示:
1、“新北轉債”贖回價格:100.08元/張(含當期息稅,當期即第6年,年利率為2.00%),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
2、贖回條件滿足日:2024年12月5日
3、贖回登記日:2024年12月26日
4、贖回日:2024年12月27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
6、停止轉股日:2024年12月27日
7、發行人(公司)贖回資金到達中登公司賬戶日:2025年1月2日
8、投資者贖回款到賬日:2025年1月6日
9、最后一個交易日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Z北轉債
10、贖回類別:全部贖回
11、本次贖回完成后,“新北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新北轉債”如存在被質押或被凍結情形的,建議在停止轉股日前解除質押和凍結,以免出現因無法轉股而被強制贖回的情形。
12、風險提示:根據安排,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新北轉債”將被強制贖回,因目前“新北轉債”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特別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可能面臨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新北轉債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決定行使“新北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贖回情況概述
(一)“新北轉債”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2317號”文核準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開發行了877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87,700.00萬元。
經深交所“深證上[2019] 857號”文同意,公司87,7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19年12月31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新北轉債”,債券代碼“128083”。
1、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初始轉股價為11.90元/股。
2、公司已實施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0年5月27日起由原來的11.90元/股調整為11.70元/股。
3、公司已實施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1年6月4日起由原來的11.70元/股調整為11.45元/股。
4、2022年5月11日,公司注銷已回購股份數量10,530,000股,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2年5月13日起由原來的11.45元/股調整為11.51元/股。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2年5月16日起由原來的11.51元/股調整為6.85元/股。
6、公司已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2年6月8日起由原來的6.85元/股調整為6.65元/股。
7、公司已實施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3年6月8日起由原來的6.65元/股調整為6.50元/股。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注銷已回購股份數量6,738,000股,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3年7月28日起由原來的6.50元/股調整為6.49元/股。
9、公司已實施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4年5月31日起由原來的6.49元/股調整為6.34元/股。
10、2024年8月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規定,新北轉債的轉股價格已于2024年8月2日起由原來的6.34元/股調整為5.40元/股。
(二)“新北轉債”觸發贖回情形
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股票已滿足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高于“新北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7.02元/ 股),已觸發“新北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
(三)“新北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有關規定和《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規定,“新北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如下: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①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內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②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二、贖回實施安排
(一)贖回價格及贖回價格的確定依據
根據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贖回價格為100.08元/ 張(含息稅)。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24年12月27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為15天(算頭不算尾)。
當期利息IA=B×i×t/365=100×2.00%×15/365≈0.08元/張。
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利息=100+0.08=100.08元/張。
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登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公司不對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稅進行代扣代繳。
(二)贖回對象
截至贖回登記日(2024年12月26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所有“新北轉債”持有人。
(三)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司將在贖回日前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贖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新北轉債”持有人本次贖回的相關事項。
2、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新北轉債”停止交易。
3、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新北轉債”停止轉股。
4、2024年12月27日為“新北轉債”贖回日。公司將全部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2024年12月26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新北轉債”。本次贖回完成后,“新北轉債”將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月2日為發行人(公司)資金到賬日(到達中登公司賬戶),2025年1月6日為贖回款到達“新北轉債”持有人資金賬戶日,屆時“新北轉債”贖回款將通過可轉債托管券商直接劃入“新北轉債”持有人的資金賬戶。
6、公司將在本次贖回結束后7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債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聯系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631-5675777
聯系傳真:0631-5680499
三、公司第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交易“新北轉債”的情況。
經公司自查,公司第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次“新北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內,不存在交易 “新北轉債”的情況。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其中:V 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P 指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經申請轉股后,對所剩可轉換公司債券不足轉換為一股股票的余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后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以及利息。
五、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贖回“新北轉債”的核查意見;
3、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提前贖回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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