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金華市金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擔保本金不超過12,900萬元
● 是否有反擔保:否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子公司紹興金逸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持有金華市金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100%的股權,開發位于浙江省金華市婺城新城區賓虹西部以北、金江南街以東、文津路以南的黃金苑2#地塊項目(下稱“項目”)。為了滿足項目發展需要,項目公司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市分行(以下簡稱“郵儲銀行”)申請12,900萬元額度的貸款,貸款期限最長為12個月。公司于近期與郵儲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為前述融資事項提供100%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擔保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2,900萬元。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公司之子公司紹興金逸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郵儲銀行簽署質押合同,為前述融資事項的全部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擔保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2,900萬元。質押擔保期限以簽署的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4 年度提供擔保授權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對公司部分擔保事項作出批準,授權擔保范圍包括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貸業務以及其他業務提供擔保,新增擔保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50億元,該授權尚在有效期內。本次擔保事項在上述授權范圍內,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金華市金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9日
注冊地:金華市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物業管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被擔保人資產總額約為54,867萬元,負債總額約為33,394萬元,資產凈額約為21,473萬元,資產負債率約為60.86%;項目處于開發階段,2024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98,192萬元,凈利潤為-5,084萬元。
與本公司的關系:金華市金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紹興金逸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權的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為了滿足項目發展需要,項目公司向郵儲銀行申請貸款,融資本金不超過人民幣12,900萬元,貸款期限為12個月。公司將為本筆融資提供100%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2,900萬元。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利息(含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公司之子公司紹興金逸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郵儲銀行簽署質押合同,為前述融資事項的全部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擔保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2,900萬元。質押擔保期限以簽署的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四、公司意見
公司及子公司為項目公司融資提供擔保是為了滿足經營發展需要,保障項目良好運作,擔保事項風險可控,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本次擔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181.28億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比例為27.8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123.98億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聯營公司及合營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57.30億元。公司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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