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海越能源”)股票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12%以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經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書面發函核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重要信息。
●公司股價短期波動較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二級市場交易風險,理性決策,審慎投資。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12%以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一)生產經營情況
經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市場環境、行業政策未發生重大調整,公司內部生產經營秩序正常,各項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二)重大事項情況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關于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2條第(三)項規定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及中審眾環出具的否定意見的《海越能源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報告顯示,2023年7月海越能源在開展進口商品貿易的過程中,支付的款項被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凍結,形成大額的其他應收款28,661.57萬元。公司于2024年2月獲悉上游客戶被列入美國制裁名單,鑒于公司與上游客戶業務均發生于2023年,即上游被制裁前,根據律師團隊意見,將原申請資金解凍訴求調整為申請資金原路退回至我司,目前,公司聘請國際、國內律所正聯合推進上述事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項尚未收回。
2023年度審計期間,公司自查發現,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報告期內存在通過供應商拆借資金至關聯方形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情形。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關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的進展公告》(臨2024-019),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已向供應商支付1,414.82萬元,完成上述拆借資金的歸還。因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中審眾環關于海越能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的專項審核報告》,本次1,414.82萬元歸還后,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是否徹底解決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仍將結合專項審核報告意見,繼續開展后續自查工作,同時針對公司內部控制進行積極整改,避免上述事項再次發生。
2024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臨2024-034號)、《海越能源關于控股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臨2024-035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高鑫金控立案。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高鑫金控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媒體報道、市場傳聞、熱點概念情況
經公司自查,公司未發現存在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及市場傳聞,也未涉及市場熱點概念。
(四)其他影響股價的事項
經核實,公司未發現其他有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三、相關風險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12%以上,股價剔除大盤和板塊整體因素后的實際波動幅度較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二級市場交易風險,理性決策,審慎投資。
當前,公司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2024年年報披露后公司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9.3.7條規定之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四、董事會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沒有任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等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及網站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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