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北京日報
國家醫保局:在職職工個人繳費仍全額劃入個人賬戶
醫保改革后參保人將從三方面獲益
部分地區近日推進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引發社會關注。昨天,國家醫保局表示,改革使大部分地區實現普通門診報銷從無到有的轉變,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由參保人本人拓展到家庭成員。在職職工個人醫保繳費仍然全額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仍然由醫保統籌基金劃入。
國家醫保局介紹,此次改革將從三方面給參保人帶來益處。首先,改革使大部分地區實現了普通門診報銷從無到有的轉變,即原先職工醫保參保人看普通門診不報銷的地區,改革后可以報銷;原先看普通門診可以報銷的地區,報銷額度進一步提升。其次,改革通過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住院難”問題。改革前,由于普通門診保障不足,“無指征住院”“掛床住院”“小病住院”等不合理的醫療行為頻發。改革后,參保人在普通門診就能享受報銷。第三,改革前,個人賬戶按規定只能由參保職工本人使用,改革后,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已由參保人本人拓展到家庭成員。
國家醫保局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以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方式,來“置換”普通門診統籌報銷。但個人賬戶結余的歸屬不變,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無論是改革前的歷史結余,或改革后新劃入形成的結余,依然歸個人所有,仍可結轉使用和繼承。同時,在職職工個人繳費的比例、流向不變。在職職工個人醫保繳費仍然全額劃入個人賬戶。另外,退休人員仍然不需繳費,個人賬戶資金仍然由醫保統籌基金劃入。
改革后,在職職工、退休職工的個人賬戶劃入方式分別進行了調整。對于在職職工,改革前,個人賬戶的資金來源由單位繳費的一部分和個人繳費共同組成;改革后,個人繳費依然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原來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劃入統籌基金。對于退休人員,改革前,大部分地方每月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個人養老金實際發放數乘以劃入標準”;改革后,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本統籌地區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乘以劃入標準”,其中,改革后的劃入標準比改革前有所降低。
為了發揮普通門診報銷濟病濟困作用,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國家醫保局在本次改革中,改革建立門診統籌報銷,推動醫保基金更多用于患病多的人群。同時,已開展改革的各統籌地區基本已明確退休職工享受更高的報銷待遇,以更好保障老年人健康權益。此外,考慮到許多參保人,特別是退休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取藥比較方便,改革要求在門診報銷待遇方面對基層醫療機構給予傾斜,并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納入報銷范圍,方便參保人在家門口就醫購藥。下一步,國家醫保局計劃將更多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報銷范圍,參保人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報銷。
責任編輯:衛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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