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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城建前高管內幕交易被查 信息披露只字未提 來源:中國經營網
本報記者 余燕明 北京報道
最近,證監會天津監管局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掀開了牽涉北京城建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600266.SH,以下簡稱“北京城建”)的一樁內幕交易。
2020年8月份,北京城建為提振上市公司股價籌劃進行股份回購前,時任該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的梁偉明,控制并操作一個借名證券賬戶,以138.3萬元的價格突擊買入了北京城建的25萬股股票,3個月后賣出時,梁偉明獲利7.6萬元。
這樁內幕交易最終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并坐實,證監會天津監管局決定沒收梁偉明違法所得7.6萬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
過去幾年里,梁偉明一直是北京城建薪酬最高的董事及高管,他于2020年從上市公司領取了逾113萬元的稅前報酬。但卻由于內幕交易非法獲利7.6萬元,他從上市公司悻悻而去。
今年4月下旬,北京城建公告稱董事會收到了梁偉明的辭職申請,其“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上市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而實際上,這一時間點證監會天津監管局正在對梁偉明內幕交易案立案調查、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北京城建的董事及副總經理,梁偉明涉嫌內幕交易案被立案調查,上市公司層面從未對外披露過相關信息。
對此,北京城建一名證券事務代表在電話里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已按照上交所的要求依法依規進行信息披露。
通過借名賬戶買賣股票
據記者了解,證監會天津監管局在對梁偉明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詳細介紹了梁偉明內幕交易北京城建股票行為的事實及經過。
2020年5月下旬,北京城建2019年度股東大會上,部分中小股東提出,上市公司一季度業績虧損,同比大幅下滑,股價持續下跌,提議公司推出回購股份方案,維護中小股東利益。
之后,北京城建董事長陳代華決定由董事會秘書張財廣牽頭,投資證券部著手收集回購股份案例資料,研究公司回購股份事項的可行性。
2020年7月底,張財廣向北京城建黨委書記梁偉明、總經理儲昭武、董事長陳代華匯報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分析報告》,梁偉明表示對回購事項無異議,陳代華決定啟動回購股份及聘請中介工作,由張財廣牽頭,投資證券部和董秘部負責實施。
2020年8月份,北京城建經理辦公會、董事會先后審議并通過了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相關議案。2020年8月底,上市公司發布《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公告》。
據此,證監會天津監管局認定,北京城建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依照《證券法》等相關法規,構成上市公司內幕信息,且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20年7月底,公開于2020年8月底。
作為上市公司的董事、副總經理及黨委書記,梁偉明至晚在2020年7月底就已知悉這一內幕信息。
梁偉明通過控制一個楊姓人士的借名證券賬戶,操作北京城建股票的買賣交易。據查,該賬戶從2019年初至2020年8月中旬從未買賣過北京城建的股票。但在2020年8月14日、21日,梁偉明操作借名證券賬戶累計買入北京城建的25萬股股票,買入成交金額138.3萬元。
梁偉明控制并操作借名證券賬戶買入北京城建25萬股股票的交易使用資金,屬于該證券賬戶的資金余額。在此之前,梁偉明向這個借名證券賬戶轉入了200萬元資金。
大約3個月后,即2020年11月17日、18日,梁偉明再次操作借名證券賬戶賣出了所持北京城建的25萬股股票,賣出成交金額146.2萬元,扣除稅費后從中獲利7.6萬元。
據楊偉明在接受證監會天津監管局調查時稱,借名證券賬戶買賣交易北京城建股票的資金歸屬于其本人所有。
經證監會天津監管局立案調查及審理,作為上市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及黨委書記,梁偉明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控制并操作借名證券賬戶買賣交易北京城建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內幕交易。
針對梁偉明內幕交易北京城建股票一案,證監會天津監管局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梁偉明違法所得7.6萬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
記者向北京城建方面了解該公司對梁偉明內幕交易案作何評價,北京城建一名證券事務代表不予置評,僅稱“相關案件在證監會天津監管局公開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里已經說得很清楚,不要妄加猜測”。
立案調查期間低調辭職
在證監會天津監管局立案調查及審理期間,梁偉明低調地從北京城建抽身離去。
今年4月下旬,北京城建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收到梁偉明遞交的辭職申請,因個人原因,他申請辭去上市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
梁偉明申請辭職的兩個星期前,北京城建剛剛披露2020年度報告。但在其年報及上述董監高辭職等相關公告內,上市公司對梁偉明內幕交易北京城建股票行為正在被證監會天津監管局立案調查及審理的情況只字未提。
根據對梁偉明內幕交易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早在2020年12月份,證監會天津監管局已對梁偉明控制并操作的借名證券賬戶買賣北京城建股票的交易使用資金進行了核查取證。
與此同時,證監會天津監管局對梁偉明內幕交易案進行立案調查及審理時,從北京城建獲取了相關會議材料,并向北京城建相關人員做了詢問筆錄。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十六款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屬于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但北京城建在梁偉明內幕交易案被證監會天津監管局立案調查及審理期間,對此只字未提。為此,記者向北京城建方面求證了解上市公司未進行信息披露的原因,該公司這名證券事務代表不置可否,其稱“已按照上交所的要求依法依規進行了信息披露”。
據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獲悉,至今年4月下旬辭職前,梁偉明從2006年開始一直出任北京城建的董事、副總經理,2016年起同時兼任了黨委書記,負責上市公司黨的工作和全面工作。
梁偉明不僅是北京城建資歷最老的董事及高管之一,還是過去幾年里從上市公司領取了最高薪酬的董事及高管。其中2020年度,梁偉明從北京城建獲得了超過113萬元的稅前報酬。
不過,即便如此高薪,梁偉明還是冒險進行了這樁內幕交易,最終非法獲利7.6萬元被立案調查后從北京城建悻悻而去。
另據記者了解,北京城建在二級市場的股價從2015年漲至高位以后,幾年間持續下跌至2020年5月下旬的4.8元/股左右。
應中小股東提振股價的要求,北京城建從2020年9月上旬開始著手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一直持續到2020年11月中旬。兩個月時間里,北京城建使用了近6億元資金,從二級市場回購了逾1億股股票,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4.51%,回購最高價格6.14元/股,回購最低價格5.47元/股,回購均價5.89元/股。
據記者測算統計,北京城建在2020年5月下旬召開2019年度股東大會時,上市公司股價約為4.8元/股左右,至2020年11月中旬完成股份回購時,上市公司股價漲至5.6元/股上下。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城建在2020年11月18日發布《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梁偉明則十分精準地在2020年11月17日、18日賣出了所持北京城建的全部股票,出清套現。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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