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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加拿大鵝”被罰45萬元,律師:該商標用在羽絨服上具有誤導性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面向社會公布“鐵拳”行動第六批典型案例。高端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Canada Goose)關聯公司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因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被處罰款45萬元。
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信息,首先羽絨的保暖性能受鵝、鴨的生長周期影響,而與產地、氣候無關;其次在當事人銷售的190款羽絨服裝中,鵝絨產品約占16.8%,鴨絨產品約占83.2%。
那加拿大鵝商標為什么可以獲得注冊?是否真的涉嫌“掛鵝頭賣鴨絨”?記者采訪了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戴嘉鵬律師,他表示,“加拿大鵝商標用在羽絨服上,本身就有誤導性。”如果認定加拿大鵝商標在羽絨服裝上使用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加拿大鵝商標,可能被宣告無效。
加拿大鵝為什么被罰?
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信息,2018年9月起,希計公司在某電商平臺開設“CANADA GOOSE官方旗艦店”,委托上海博道商務有限公司進行日常運營、維護及商品發布。同月起,網站發布“我們的所有羽絨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絨,這是優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的文字內容。
調查發現,Hutterite羽絨是指采自加拿大北部Hutterite群落養殖區的鴨、鵝的絨毛。而經調查人員向中國羽絨協會及上海服裝行業協會了解,羽絨的保暖性能和羽絨的蓬松度、絨子含量兩個指標直接相關,這兩個指標受鵝、鴨的生長周期影響,生長周期越長,羽絨成熟度越高,保暖性越強;體型大、發育成熟禽鳥的羽絨質量最佳。
因此,在禽鳥品種相同的情況下,羽絨的品質和禽鳥的成熟度有關,和產地、氣候無關。當事人強調“Hutterite”產地來彰顯羽絨的保暖性無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同時會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構成虛假廣告行為。
調查還發現,在當事人銷售的190款羽絨服裝中,鵝絨產品約占16.8%,鴨絨產品約占83.2%。也就是說,其銷售的大部分羽絨服并非使用保溫性能更出色的高蓬松度鵝絨,而是使用了蓬松度較低的鴨絨,因此,當事人以偏概全地稱其產品所使用的羽絨“優良且最保暖”與事實不符。
律師
加拿大鵝商標用在羽絨服上,本身就有誤導性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認定加拿大鵝的經營者構成了虛假廣告和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格式合同條款。對此,戴嘉鵬表示,“‘加拿大鵝(CANADA GOOSE)’商標用在羽絨服上本身就帶有一定誤導性。”
據他介紹,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根據這個規定,如果一個商標帶有欺騙性,可能讓公眾或者消費者對商品本身產生錯誤認識,那么這個商標就禁止使用。
他認為,加拿大鵝(CANADA GOOSE)標志用在羽絨服的時候,會給消費者兩個暗示:一是該商品產自加拿大;二是該商品填充的羽絨是鵝絨。“如果加拿大鵝羽絨服不是來自加拿大或者里面的填充物不是鵝絨,就有可能誤導消費者。”
那么“加拿大鵝”商標為什么可以獲得注冊?
戴嘉鵬介紹,商標的基本屬性是表明商品來源。但有些商標會有暗示商品性能的作用,這種作用如果過強就可能失去商標的可注冊性,也就是缺少顯著性。
加拿大鵝商標用在羽絨服上可能是表明商品的產地:加拿大;也可能表明商品的填充材料:鵝絨。
“一般這種情況下是不予注冊的。但商標法中對待缺乏顯著性的商標還有例外,就是通過使用,人們逐漸接受它是個商標了,這個時候它就可以注冊了。”戴嘉鵬說,比如“兩面針”牙膏、“云南白藥”牙膏、“竹鹽”牙膏。這三個商標都是表明牙膏的原料,但是通過長期的使用,人們逐漸接受了它們是作為商標使用的,可以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加拿大鵝商標也是一樣的,通過長期的使用,人們都會認為它是一個商標。
但經查詢可知,當初加拿大鵝商標也是經過駁回復審才獲得注冊的。
如違反商標法規定,可能被宣告無效
戴嘉鵬表示,這種缺少顯著性的注冊商標都有天生的缺陷,可能在原材料等方面誤導消費者。所以在使用時要非常注意,其規則是實際使用中不得誤導消費者。
羽絨服內填充的羽絨一般只有兩種:鴨絨和鵝絨,無論從人們的消費常識、商家的宣傳還是產品價格判斷,都是鵝絨優于鴨絨。而且人們認為越靠近北極圈的鵝,絨的質量就越好。
而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的調查,在當事人銷售的190款羽絨服裝中,鵝絨產品約占16.8%,鴨絨產品約占83.2%,鵝絨產品只占很少的部分。該商品也涉嫌“掛鵝頭賣鴨絨”。
再加上商家在銷售時的不恰當宣傳,更加劇了這種欺騙和誤導。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案件中,商家故意突出“我們的所有羽絨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絨,這是優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而不提大部分產品是鴨絨而非鵝絨,給很多消費者造成誤解。
據介紹,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根據此規定,如果認定加拿大鵝商標在羽絨服裝上使用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屬于“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商標局有權直接宣告其無效。任何個人或單位也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該商標無效。
責任編輯:鄧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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