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眼】“85后”副行長違法放貸700萬,4成進了自己腰包!金融犯罪年輕化?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湖南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原副行長唐某軍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向17名借款人發放貸款697萬元,至今尚有382萬元未收回;同時,唐某軍還違規挪用客戶歸還的貸款本息31.8萬余元不入賬,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
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針對持牌金融機構的犯罪活動頻發,同時,犯罪分子也呈現出年輕化趨勢。本次案件的主角唐某軍出生于1988年,正是一名不折不扣的“85后”。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指出,金融犯罪主體呈現年輕化趨勢,主要是因為當下金融從業人群普遍年輕,且文化程度高,更具有智識。同時,“85后”金融從業者的職業履歷尚淺,或對社會治理沒有充分認識。
“85后”支行副行長違法放貸700萬
4成流入自己口袋
公開資料顯示,湖南省藍山農商行成立于2013年,系湖南省第26家、永州第4家開業的縣級農村商業銀行。本案中的被告人唐某軍,1988年11月20日出生于湖南省藍山縣,大學文化,為湖南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原副行長。
2015年8月至2018年4月期間,唐某軍利用擔任湖南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副行長的職務之便,違規向17名借款人發放貸款697萬元,至今尚有382萬元未收回。此外,2013年下半年至2018年5月期間,唐某軍還將4名客戶歸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共計31.835萬元不入賬,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
具體來看,在唐某軍違規放出的17筆貸款當中,有3筆貸款未提供任何擔保;同時,唐某軍也沒有對其余幾筆貸款的使用人進行嚴格審查。這些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在這17名借款人當中,有多個借款人的姓氏為“唐”,與犯罪人唐某軍相同。由于裁判文書并沒有進一步詳細披露各個借款人的信息,上述借款人與唐某軍之間的私人關系并不清晰。但可以明確的是,根據判決書內容梳理,在唐某軍違規發放的697萬元貸款當中,有285萬余元的實際用款人為唐某軍本人。
一審獲刑5年半后因有悔罪表現減刑至3年
金融犯罪主體年輕化需警惕
2018年8月17日,唐某軍因涉嫌犯挪用資金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藍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經藍山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唐某軍被藍山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藍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唐某軍身為湖南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主持全盤工作的副行長,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客戶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又構成挪用資金罪。最終判處唐某軍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同時,責令唐某軍返還其挪用未歸還的19.115萬元給湖南藍山農商行。
宣判后,唐某軍對違法發放貸款和挪用資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認罪,但提出愿意歸還已挪用的資金和繳納罰金,請求二審法院予以從輕處罰。
對此,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唐某軍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當庭表示認罪,有悔罪表現,且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的客戶經理、會計也沒有履行各自的職責,違規補簽字,依法可對唐某軍從輕處罰。因唐某軍的親屬在二審審理期間已代為將唐某軍挪用的資金本息19.9萬元返還給湖南藍山農商行,并代為唐某軍繳納罰金5萬元,可認定唐某軍已退還了全部挪用款和唐某軍有悔罪表現。最終,判處唐某軍有期徒刑三年。
然而,盡管刑期最終獲得了法院的減免,唐某軍的人生恐怕也不再如犯案前那般明朗了。2015年,時年27歲的唐某軍便已經擔任湖南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原副行長,并主持該支行的全盤工作,堪稱年少有為。正是這樣一位前途光明的“85后”金融干部,沒能在金錢的誘惑下守住初心,最終葬送了自己的職業前途,不免令人唏噓。
“近年來,我國金融犯罪案件中犯罪主體年齡正呈現年輕化趨勢?!北本┦袩樅饴蓭熓聞账芎坡蓭煴硎荆鹑趶臉I人群普遍年輕,且更具有智識,因此在很多可能發生金融犯罪的領域,如第三方支付、p2p、互聯網眾籌、私募從業人員中,“85后”甚至“90后”更多,這是社會新生事物的普遍規律。
周浩指出,金融犯罪不同于殺人、搶劫等具有反道義、反社會的“自然犯”,而是違背行政法規的,因社會治理需要才被規定為犯罪的“法定犯”?!胺ǘǚ浮币蟮闹饔^故意不同于“殺人”等自然犯的要求,特別是司法實踐中的犯罪故意相對較弱。由于“85后”等群體的從業時間短暫,對于社會治理沒有充分認識,因此,我們需要警惕金融犯罪主體年輕化的趨勢,同時加強年輕金融從業者的法律意識教育工作。
責任編輯:張緣成
作者
金融法眼
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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