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商品房時,尤其是購買期房,在驗房時很少有人沒有遇到過問題。那么在問題面前,人們都采取了什么措施來解決呢?
人們常常采用的措施有以下3種:1.訴諸法律2.自己進行交涉3.聯合其他購房者共同交 涉訴諸法律是最容易想到的,但是被訪者中最終訴諸法律的只占5.8%,有50.1%的人孤軍奮戰,自己直接進行交涉,有43.3%的人組成聯合陣線,和其他購房者一起和開發商抗爭。許多購房者在進行了幾番交涉未能得到滿意的結果后,最終也沒有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而是干脆自認倒霉了。
產生這種情況,既讓人感到痛心,又讓人無奈。人們在遇到問題時很少向法律求援,原因其實并不復雜,一方面有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有些糾紛的解決無法可依;另一方面,在確認責任時各部門互相推諉扯皮,執法部門鑒于種種原因,執法力度不夠,很難切實地保護購房者的正當權益。對比起來,未購房者更加信任法律的威力。
在回答如何解決驗房時發現的問題時,有44.4%的被訪者選擇了訴諸法律,選擇和開發商交涉的人只占被訪者總體的30.4%。有一個被訪者選擇了“自認倒霉,只怪自己沒選擇好”。他分析了種種利弊得失,結論交涉和爭執乃至上訴本質上都歸結于政策和管理部門的管理、立法和執法問題,而現實讓他認為進行交涉、抗爭直至上訴都很可能是瞎子點燈———白費蠟,最終費時費力,得不償失。(丁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