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選舉公證:不得不的民主創新
被“賄選”折騰得筋疲力盡的溫州市沙城鎮,在剛剛結束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創造性地提出委托選舉公證的指導意見。他們說,堪稱“全國首創”的民主的制度創新,委實是一種不得不的選擇,至于是否能在中國鄉村大地開花結果四處繁衍,他們也不曉得。
2005年4月5日,寂寂無名的溫州農民孔令訓的名字,登上了《中山日報》。不同于赫赫有名的溫州富翁,在廣東省中山市橫欄鎮做小生意的孔,還是第一次享受見報的殊榮,且與中國村社民主的制度創新聯系在一起。
孔是溫州市甌海區沙城鎮永阜村村民。3月下旬,他收到一紙來自千里之外的老家的通知書,落款是永阜村委會選舉委員會。通知稱,永阜村新一屆村委會班底的選舉將于4月8日掀開帷幕,他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親自回去參加投票,另一種是委托投票,但需要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同時收到參選通知書的還有孫菊玉小姐等8人。
由于生意不容許他們悉數返回老家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他們選擇最后一種方式。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每位選民可以接受3個人的委托。依此,8人合議后決定,留下六個人該干什么干什么。其余兩個人返回永阜村參加民主投票,并接受留下六人的委托,代他們每個人投上神圣一票。
3月31日,孔等8人一行去中山市菊城公證處,共同申請辦理委托選舉公證。從身份證看到委托書,該公證處的公證員們一一審核他們攜帶的材料。雖然從未接受過這樣的請托,略顯驚訝的公證員們,還是在法定范圍內爽快地接受了這一新生事物。當日,菊城公證處收取了他們500元的公證費,為他們出具了兩份委托選舉公證書。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證書,2名回家參加選舉的受委托者,幾天后就返回到故鄉溫州,去那個早已城市化涂改過的村莊,代表委托者的意愿選舉他們真正屬意的村官。
沙城鎮人大主席團項主席對我說,委托選舉并不止步于永阜村,4月上旬以來,已有百余名在外做生意或者打工的沙城鎮農民,通過公證的方式,委托在家的親朋行使自己的民主意志。
4月6日出版的中共溫州市委機關報《溫州日報》在頭版報眼位置刊載了這一消息,并認定沙城村民辦理委托選舉公證書系國內首創。《中山日報》也宣稱,菊城公證處所遇到的委托選舉“村官”公證案,是全國首宗。一個長期致力于中國基層民主研究的專家對《南風窗》說,2005年是中國部分省、市(區)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年,沙城鎮的這一創舉,為在外經商、務工的村民行使選舉權,提供了一個范本。
溫州市人大研究室主任胡經琨說,他很快慰于這樣的民主制度創新,雖然說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委托選舉一定要公證,就龍灣區沙城鎮村委會選舉的實踐而言,這樣的公證無疑是符合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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