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趙洪彥案未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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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5日 10:11 《財經》雜志 | ||||||||||||||
一起人事組織系統的網狀腐敗“窩案”隱現黑龍江買官賣官鏈條 本刊記者 段宏慶/文 2004年7月26日,原黑龍江省人事廳廳長、黨組書記趙洪彥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的判決開始生效,等待他的將是15年的有期徒刑。
“我們已經發出了執行通知。”牡丹江中級法院刑庭的辦案法官高玉喜告訴《財經》。趙洪彥案的一審判決是在2004年7月8日作出的,7月12日公開開庭宣判,趙洪彥當庭表示不上訴。按照正常的程序,牡丹江看守所將直接把趙洪彥交給牡丹江監獄——該監獄同看守所不過一里之遙,俱處于牡丹江市西南城郊的東安區興隆鎮。“他這么大的官員,最后可能還是要送回哈爾濱監獄服刑。”高玉喜分析說。 另據《財經》了解,日前,因辦理“國貿城案”、“寶馬車撞人案”出名的原哈爾濱市道里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房久林受賄案經由鶴崗市的林區法院審理作出判決,法院認定房久林受賄8萬元,判決有期徒刑6年。據估計,房久林最終也將到哈爾濱監獄服刑。 “趙洪彥等人的入獄只是一個開始。”黑龍江省委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財經》,同趙洪彥案件相關的腐敗官員馬德、韓桂芝等人也會很快進入司法程序,案情不久就能公之于眾。“腐敗的情況以及牽涉出的官員可能會遠遠超出你們的想像。”該人士透露。 “今年是黑龍江出新聞的一年——有關貪官的新聞。”黑龍江省委宣傳部門的一位官員對記者私下感嘆。 判決 趙洪彥于1944年1月18日出生于黑龍江省克山縣, 1978年起進入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工作,歷任科長、副處長、處長、副廳級部委委員。1992年2月調至綏化任地委副書記,1995年任綏化地委書記。2000年4月趙洪彥回到哈爾濱,任黑龍江省人事廳廳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2002年5月任黑龍江省人事廳黨組書記。 2003年6月,趙洪彥被“雙規”。2004年3月8日,因涉嫌受賄犯罪,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對趙洪彥逮捕,次日由牡丹江市公安局執行逮捕。2004年5月13日,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和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2004年6月23日,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向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 據《財經》了解,對于趙洪彥的審判,牡丹江市司法機關高度重視,牡丹江中級法院方面由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賈玉敏擔任審判長;牡丹江市檢察院指派副檢察長鄭志清作為主要公訴人出庭。2004年7月5日,該案在牡丹江中級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 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認定,趙洪彥自1995年12月至2002年8月在擔任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地委書記及黑龍江省人事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1筆,共計人民幣85萬余元。另外,趙洪彥在案發時被偵查機關凍結、扣押的存款及現金共計人民幣705萬余元,除去其中家庭成員工資、獎金收入、正常支出和開銷部分,尚有298萬余元,趙洪彥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檢察院認為,趙洪彥之行為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對其數罪并罰。 據《財經》了解,案發后,檢察機關已從趙洪彥家中收繳人民幣19.95萬余元,凍結儲蓄存款人民幣136.3萬余元、2.5萬余美元。另有現金人民幣124萬元、1萬美元在案發前被趙洪彥之女趙煒波帶走(趙煒波現下落不明),檢察機關現正在追繳中。而趙洪彥的妻子浦玉霞也已經被羈押。 據旁聽了趙洪彥案件審理過程的當地記者介紹,趙洪彥沒有為自己聘請律師做辯護人,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對公訴機關對其所指控認定的犯罪事實及定性也均無異議。 2004年7月8日,牡丹江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洪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趙洪彥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3月9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 “賣官” 趙洪彥的受賄案牽出了多名處級以上官員,其案情是典型的“買官賣官”。 1995年12月,趙洪彥任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地委書記后,時任綏化市水利工程處處長的張忠義為使自己由副處級提拔為正處級,多次找到趙洪彥讓其給予關照。1996年7月,張忠義被提拔為正處級。為表示感謝,張忠義到趙洪彥在綏化市審計局家屬樓的住處送去人民幣3萬元。 1998年春節前,時任黑龍江省慶安縣縣委副書記的李剛為得到趙洪彥的提拔和重用,到趙洪彥在綏化地委宿舍的住處送給趙洪彥人民幣10萬元。1998年7月,李剛被提拔為黑龍江省綏棱縣縣長。 1998年年末,時任黑龍江省青崗縣縣委副書記的蘇繼錄因與該縣縣委書記朱胤不和,為得到趙洪彥的關照,到趙洪彥在綏化地委的宿舍,送給趙人民幣10萬元,趙洪彥在事后要求朱胤與蘇繼錄搞好關系,并在隨后的青崗縣委班子調整時使蘇繼錄保留原職繼續連任。1999年春節前,蘇繼錄為答謝趙洪彥在班子調整時未調整自己并為在今后繼續得到提拔重用,到趙洪彥在綏化地委宿舍,送給趙洪彥人民幣5萬元。 1998年三四月間,時任黑龍江省肇東市副市長的王英和為當上肇東市委常委,到趙洪彥在哈爾濱市南崗區巴陵街的家中,送給趙洪彥之妻浦玉霞人民幣10萬元。事后浦玉霞將此事告知了趙洪彥。1998年下半年,王英和為當上肇東市委常委,再次來到趙洪彥在綏化地委家屬樓的住處,送給趙洪彥人民幣20萬元。1999年6月王英和被增補為肇東市委常委。 “賣權” 除了“賣官”,趙洪彥還“賣權”。 2000年2月至2002年8月,趙洪彥在擔任黑龍江省人事廳廳長期間,其下屬的黑龍江省軍轉干部房屋開發公司經理賈勝平為拉近與趙洪彥的關系并得到其關照,先后五次送給趙洪彥人民幣19萬元及1萬美元。 過年過節、出差辦事都是送錢收錢的理由。2001年、2002年春節,賈勝平分別送給趙洪彥人民幣5萬元、1萬元;2001年三四月間,賈得知趙洪彥要到江蘇省無錫市開會,送去人民幣5萬元;半年后,賈勝平得知趙洪彥要到美國公干,又送給其1萬美元。 2002年四五月份,賈勝平得知趙洪彥在哈爾濱市分了一套住房,便又送去人民幣8萬元,讓其裝修住房。 收錢就得辦事。2001年,黑龍江省軍轉干部房屋開發公司與其他公司發生土地糾紛時,趙洪彥出面斡旋,為黑龍江省軍轉干部房屋開發公司爭得了土地使用權。后于2002年4月在黑龍江省軍轉干部房屋發開公司體制改革中,將中層干部的使用權下放給了該公司。 馬德與趙洪彥 “趙洪彥受到的懲處不能說輕,但絕對不算重。很多問題還是被回避了。”在趙洪彥曾經主政的綏化,一些老干部看到趙洪彥的判決書后對《財經》如此評論。 這些老干部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分別擔任過綏化的地委書記、行署專員、人大主任等,也曾擔任過黑龍江的省級官員。對于近年發生的黑龍江官場腐敗,他們痛心疾首。 據這些老干部透露,趙洪彥同震驚黑龍江乃至全國的馬德案之間有扯不斷的關系。 馬德, 1949年11月生, 1996年11月曾任綏化行署專員。2000年2月趙洪彥調任省人事廳廳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之后,馬德接任了綏化地委書記一職。2000年5月綏化由地區改為市,馬德擔任市委書記。 馬德于2002年被“雙規”。根據紀檢部門的調查,馬德在綏化任黨政主要領導的六年時間里,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賣官鬻爵。經核實認定,馬德受賄502萬元人民幣、2.5萬美元。涉及馬德案件的領導干部達260多人,其中綏化市、縣(市)和各部門“一把手”就有5 0多人。2003年5月,中共黑龍江省委以收受巨額賄賂給予馬德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處分,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然而,“馬德案”至今并沒有進入司法程序。 《財經》根據趙洪彥案件的判決書和黑龍江紀檢部門對馬德案的通報材料,以及記者在綏化當地的采訪,發現趙洪彥與馬德在腐敗問題上有很多若隱若現的關系。 給趙洪彥行賄當上綏棱縣縣長的李剛為了當上縣委書記,也曾對馬德行賄。2000年3月,李剛讓其妻子焦某將3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送給馬德之妻田雅芝,田雅芝收下后告訴了馬德,2001年春,李剛被提拔為該縣縣委書記。 2000年國慶節前,最早給趙洪彥行賄的原綏化市水利工程處處長張忠義,為了得到馬德對其本人和女兒張利宇的提拔重用,送給馬德10萬元人民幣。2002年1月,馬德將張忠義提拔為綏化市市政局局長。 據了解,在中國各級政府機構設置中,并無市政局這一機構。市政局(全稱是“城市公共事業管理局”)是馬德專門為張忠義設立的。馬德案發后,張忠義被逮捕,市政局也隨之取消,這已成為綏化當地的一個笑談。 記者在綏化當地采訪時得知,2002年,馬德被“雙規”之后,有人在綏化的市委、市政府門口貼出小字報:“馬趙本是一個王八下的蛋,吃喝嫖賭一起上;馬德出事趙洪彥漏網,紀檢監察白吃干飯。” 不過,在此次對趙洪彥的審判中,檢察機關對趙洪彥的指控沒有涉及任何與馬德有關的內容。看來,只有等到“馬德案”進入司法程序之后方能真相大白。 韓桂芝與趙洪彥 趙洪彥在黑龍江長期從事人事組織工作,其案件自然也讓人聯想到不久前剛剛被證實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的韓桂芝案。 韓桂芝,女,1943年2月出生于哈爾濱,曾任黑龍江省監察廳副廳長、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等職。2004年2月,韓桂芝被“雙規”。6月10日,黑龍江省政協九屆七次常委會決定免去韓桂芝省政協主席的職務。(參見本刊2004 年度第12期《韓桂芝其人》) 《財經》在綏化采訪中得知,韓桂芝同當地的關系非同一般:綏化是韓桂芝的工作聯系點。按照慣例,每個省級干部都要在地方有一個工作聯系點,便于了解基層情況和推廣典型經驗。同時,韓桂芝作為黑龍江省人大代表,其代表身份也屬于綏化代表團。 據黑龍江檢察系統的一個官員向《財經》透露,趙洪彥在揭發指證韓桂芝腐敗問題上有“立功”表現,所以今年2月韓桂芝被“雙規”后,趙洪彥的案子就很快進入到司法程序,并且獲得了目前這個結局——在很多人看來,這個判決確實不算重。這也許正是趙洪彥不請辯護人、不上訴的原因所在。 韓桂芝“落馬”后,黑龍江已經相繼有多名廳級官員被“雙規”,其中包括雞西市委書記丁乃今,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長韓健等人,由于韓掌控黑龍江的人事組織工作多年,經其提拔的干部難以計數,所以這個面可能還會不斷擴大,曝光的人數將越來越多。 吏治待變 近年來,大量腐敗案件被曝光,而且從某一個具體的官員腐敗逐漸過渡到一種群體性的官場腐敗,出現了像交通系統那樣的鏈狀腐敗“串案”以及組織系統的網狀腐敗“窩案”。 “這一系列案件值得我們深思。”7月29日,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政治學教研室主任劉春教授接受《財經》采訪時指出。“當腐敗由個體變成群體,由局部向大范圍蔓延,由點向面擴展的時候,暴露出的是我們體制的核心性缺陷和弊端。” 劉春介紹,組織系統腐敗,“買官賣官”,基本上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其誘因是經濟發展導致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的機會增加,政府權力極度膨脹,用人制度還是沿用老的辦法,根本無法適應新的變化。而官員選拔機制問題不解決,買官賣官的鏈條就不能徹底斬斷。 腐敗同一個地方的政治氣候、黨風政風環境也有著密切關系。如果一個地方正氣不張,“上下一勾連,相互一影響,彼此一包庇”,吏治腐敗自然就大面積發生。這個問題在黑龍江乃至整個東北非常典型。 “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不是技術問題,不是上項目的問題,關鍵的問題在于整頓吏治,轉變政府職能。”劉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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