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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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8日 20:1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吳萬善先生,董事長,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金融管理處科員、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市分行江寧支行科員、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陳虹先生,副董事長,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高級經濟師。歷任浙江師范大學教師、新華社香港分社干部、廣東省港澳辦干部、深圳機場(資訊 行情 論壇)辦公室主任、聯合證券公司總裁辦主任、經紀業務總部副總經理兼深南中路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深圳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周明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經濟學學士,高級會計師。歷任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國外業務部副科長、廈門市財政局處長、廈門市國資局副局長、廈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現任廈門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蘭榮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歷任福建興業銀行計劃資金部副總經理、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福建興業證券總裁,現任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 馬昭明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高級會計師。歷任電子工業部第898廠會計科科長,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會計師,現任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崔紹先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工程師。歷任深圳市運輸局科長、深圳高速公路公司副總經理、深圳機場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深圳機場(集團)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現任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書記。 張濤先生,董事,中共黨員,博士,經濟師。歷任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業務總部業務經理、上海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現任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總部總經理兼深圳營業部總經理。 高良玉先生,董事,總經理,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歷任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處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高尚全先生,獨立董事,教授,高級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歷任東北人民政府機械局干部、一機部農機局干部、國務院農機辦副組長、國家機械委處長、國家體改委副主任,現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 孫樹義先生,獨立董事,中共黨員,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歷任第四機械工業部副處長、電子工業部生產司處長、國家經委體改局處長、國家體改委生產體制司司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人事部副部長、中央企業工委副書記。 陳小悅先生,獨立董事,中共黨員,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助理,現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清華大學會計研究所所長。 戴昌久先生,獨立董事,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歷任財政部條法司科員、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現任北京昌久律師事務所主任。 2、監事會成員 駱新都女士,監事會主席,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歷任民政部外事處處長、南方證券公司副總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舒本娥女士,監事,學士學位,會計師。歷任熊貓電子集團公司財務處處長、華泰證券公司計劃資金部副總經理、稽查監察部總經理,現任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計劃財務部總經理。 潘明華先生,監事,學士學位,高級會計師。歷任鐵道部大橋工程局橋梁機械廠會計、分公司財務經理、深圳機場(集團)公司財務部科長,現任深圳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 林漳龍先生,監事,中共黨員,會計師。歷任廈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財務部經理助理、副經理,現任廈門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 莊園芳女士,監事,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歷任福建興業證券公司交易業務部總經理助理、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現任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 蔣彤女士,監事,碩士研究生。歷任海南港澳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上海證券部副經理、嘉實基金投資部副經理、南方基金基金經理助理、研究部副經理,現任南方基金公司研究部總監。 3、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高良玉先生,董事,總經理,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歷任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處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許小松,副總經理,男,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歷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副所長。 鄧召明,副總經理,男,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講師,歷任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講師、機電部兵器工業總公司主任科員、中國證監會處長。 俞文宏,副總經理,男,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經濟師,歷任江蘇省投資公司業務經理、江蘇國際招商公司部門經理、江蘇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江蘇國信高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秦長奎,督察長(擬任),男,中共黨員,MBA,歷任華泰證券有限公司總裁助理、營業部總經理,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稽核部總監。 4、基金經理 呂一凡,男,1970年生。1993年畢業于中國科技(行情 論壇)大學近代力學系,獲學士學位。1996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獲碩士學位。曾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高級研究員。2000年起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部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基金開元(資訊 行情 論壇)經理。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總經理高良玉先生、副總經理許小松先生、副總經理鄧召明先生、副總經理俞文宏先生、投資總監李旭利先生。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關于遵守法律法規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以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投資; (9)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對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11)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為。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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