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國海中國收益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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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05:3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第三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制定;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75%;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后,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8、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基金收益的范圍、基金凈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1、收益分配采用紅利再投資方式的,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2、收益分配時發生的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所獲現金紅利不足支付前述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注冊登記機構自動將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按分紅實施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轉為基金份額。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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