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訴:不同意向顧雛軍公開科龍案文件
證監會上訴了。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北京一中院”)近期判決中國證監會向原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公開科龍案立案文件,引發社會關注。新浪法問今日從顧雛軍處獲悉,證監會近日已經就此提出行政上訴。
證監會不同意公開科龍案文件
北京一中院判決證監會向顧公開的文件包括《證券期貨案件調查規則》、2005年證監會對科龍電器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參會人員名單、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立案調查理由及立案調查結論等文件。
對此,證監會不服。
顧雛軍稱,“我剛剛收到中國證監會的關于北京一中院(2016)京01行初61號《行政判決書》和(2016)京01行初62號《行政判決書》的二份行政上訴狀。
中國證監會在關于北京一中院(2016)京01行初62號《行政判決書》的行政上訴狀中提出了3條上訴理由,其中第3條上訴理由說:‘主席辦公會議不是我會稽查立案的必經前置程序’,而且還說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立案調查,僅僅是證監會某負責人批準決定的,并沒有經過主席辦公會這一法定程序。”
顧雛軍發布的行政上訴狀顯示,證監會上訴理由包括“《證券期貨案件調查規則》屬于上訴人內部管理信息,不應予以公開。”以及“上訴人主席辦公會議相關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予以保密。”等等。
證監會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駁回顧方全部訴訟請求。
顧律師曾稱上訴是拖延時間
顧雛軍在判決后曾表示,“我的冤案即將真相大白。”
2008年1月,顧雛軍因虛假注冊、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等罪一審獲判有期徒刑十年。他打造的格林柯爾系隨他入獄而逐漸瓦解,科龍被海信并購。
顧雛軍稱,當時證監會對科龍立案未經過主席辦公會全票通過,不符合《證券期貨案件調查規則》規定。他相信文件公開后,這一切會被曝光。
同時,隨著上述文件公布,科龍案關鍵證據——一份27691.47萬美元的銀行保函也將曝光,而他堅持認為這份被作為立案依據的保函是偽造的。
顧雛軍稱,“現在焦點集中在《證券期貨案件調查規則》(證監稽查字[2002]6號)的公開,如該《證券期貨案件調查規則》公開了,全國人民都將知道,對一個上市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的主席辦公會是不是該立案調查的必經前置程序,
從而也就知道對廣東科龍電器的不經過主席辦公會只是由某負責人批準的立案調查是不是違法違規了。而此違法違規事件的內幕是不是我所舉報的巨額貪腐就將路人皆知了。”
顧雛軍本案的代理律師之一、夙生律師事務所的蘇蕊律師曾對【法問】表示,“即便(中國證監會)是上訴,無非就是拖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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