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一句說爛的老話。最近,鄭百文事件又讓人們對證券市場的法制完善關注起來……
【記者盧曉平北京報道】 誰犯法都得受到法律的制裁,上市公司的高層人員也不例外。我國證券市場發展10年,其市場市值已占到國民經濟GDP的50%以上。在這迅速發展的10年間,證券法律法規逐漸完善健全,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同時,依法行事,嚴厲打擊了各種形式的人員犯罪。細細數來,10年間能掛上號的案例就有十來起。
行賄送禮在所有的案件中,黑龍江省大慶聯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算得上是兼各方之彩了。去年11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審計署、中國證監會,在黑龍江省委、省紀委及大慶市委的配合下,嚴肅查處了大慶聯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涉案的39名黨政干部和企業領導干部被追究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其中10人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國證監會將依據有關證券法規對大慶聯誼公司及有關中介機構作出嚴厲處罰。
這個案件的實質在于,這是一起企業領導違規操作,弄虛作假、欺騙上市,以股票的形式向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行賄送禮、并大肆貪污侵占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具體案情是,大慶聯誼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由大慶聯誼石油化工總廠獨家發起,經批準成立的股份制企業。該公司不擇手段,進行了一系列弄虛作假活動,欺騙上市,違規使用募集資金。公司董事長薛永林等人,還擅自決定將部分公司職工股票送給某些單位和個人,共送出94.15萬股股票、1094萬元溢價款。以薛永林為首的公司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利用職權趁外送股票和溢價款之機,大肆進行貪污、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活動。薛永林已被開除黨籍,撤銷大慶市人大副主任職務,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公司監事會主席薛玉貴被開除黨籍,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公司副總經理王加富被開除黨籍,判處有期徒刑7年.公司駐北京辦事處主任李躍年、辦事處副主任黃國生二人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處分,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7年。
1996年上市的湖北黃石的康賽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有過之而不及。
公司總經理童施建為了達到上市的目的,不惜血本也要拿下上市批文。先后以購送內部職工股的手段,到處送禮。根據中紀委公布的結果顯示,從部委到地方官員,先后有數十人栽倒在康賽的案子上。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以及公司原監事、副總經理陸梅玲等先后因涉嫌犯罪,已被提起公訴。
證券欺詐這是證券市場第一起對企業“法人”的判決紅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犯有證券欺詐案。
今年12月14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紅光實業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主要責任人何行毅(原董事長)、焉占翠(原總經理)、劉正齊(原副總經理)、陳哨兵(原財務部部長)分別受到3年有期徒刑到緩刑不等的刑事處罰。
本案是檢察機關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對紅光實業1997年股票發行上市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進行刑事訴訟。1999年12月,提出公訴,2000年1月5日受理。紅光股票從1997年6月6日上市開到14元,從此走向不歸路。3年半累計虧損7億元,目前基本上處于資不抵債的地步。
創證券市場停牌時間最長的是瓊民源。
1997年3月3日,瓊民源涉嫌違規被停牌,因為公司在1996年年報中,虛構盈利5.66億元,虛增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致使股票價格激烈波動。事發后,瓊民源負責人馬玉和被判刑3年。1999年7月12日,瓊民源股票被1∶1置換成中關村股票,瓊民源成為新中國股票市場上第一個被摘牌的股票。
與此類似的還有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盡管公司已被判罰款100萬元,但相關人員的判決尚未實施。
涉嫌走私ST九州是地處福建沿海的上市公司,在走私猖獗的前兩年,其股票表現的也讓人心動。但2000年2月18日發表的一則公告告訴投資者,公司因涉嫌走私原董事長趙裕昌已接受審查有關部門正在對本公司個別董事涉及經濟問題進行調查并對資產狀況進行全面審計。而公司總部和部分下屬企業的銀行帳號被凍結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別是貿易業務已不正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股票于2000年2月18日停牌一天2000年2月21日開始實行特別處理。
涉嫌貪污東方鍋爐是位于四川的用遺留問題上市指標上市的公司。
1999年10月13日,公司董事會公告:公司為了達到股票上市的目的,伙同有關方面作假,將注冊時間和成為試點企業的時間提前,還編造了股東大會決議、分紅方案和表現良好的盈利狀況,違反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對1992年至1994年的利潤進行調整,編造虛假財務報告,虛增利潤1500萬元,并在上市公告中作了虛假披露。
但由此涉及到人的案情主要是1993年11月6日起,東鍋公司以有關部門虛假批復的5400萬股票額度,向公眾違規溢價發行,并將溢價發行所募資金及利息收入共14499萬元,違規帳外核算。公司主要領導因私分股票,獲取非法收益,而涉嫌經濟犯罪的有公司前任董事長江仲生現任董事長何允明董事馬一中董事程兆峰已被司法機關依法逮捕。
猴王集團也有這樣的角色。今年12月1日,公司公告稱,公司原總助韓前旭貪污案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萬元的判決。事情的由來是韓前旭作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并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騙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產18.6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對蘇物貿母公司,蘇州物貿中心(集團)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顧衡如等人的查處工作取得重大進展。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全案共查處違紀違法人員30多人,其中,包括該公司原任及現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在內的23人涉嫌重大經濟犯罪,惡意侵吞國有資產,被司法機關依法逮捕。
涉嫌詐騙成都聯益之所以戴上ST的帽子,是因為與一個叫曾漢林的有關。
1997年11月,公司母公司聯益集團決定將其持有的法人股3412.6萬股(占總股本的40%)轉讓給廣東飛龍集團。1997年12月,廣東飛龍集團的曾漢林成為聯益的董事長。到1999年11月,廣東飛龍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拍賣的消息使聯益的涉嫌詐騙案曝光。今年3月,公安部全國通緝曾漢林,公司也罷免了其董事長的職務。
廣東飛龍集團在瀕于破產時,用虛假行為,騙取上市公司的40%股權,并以此為抵押,騙取了4000萬元的銀行貸款,給上市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失。而飛龍集團是人去樓空,曾漢林到目前依然沒有歸案。
人們只知道廈工股份的老總換了,但不知道下臺的原因。今年10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廈工股份原總經理俞步凡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2月13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進行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其在1995年起任職期起在全面主持工作的3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金額達228.8萬元,對400.7萬元不能說明其來源,被判處死刑。
受到處罰因為違規受到處罰的上市公司高層人員也有不少。
福建省福發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公司違規,日前受到中國證監會警告處分。
1997年閩福發第三次配股時,在其第一大股東認購配股應納現金未付予上市公司的情況下,公司的股份變動報告和1998年中報均稱公司股份全部募足。
中國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稱,根據《股票條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對閩福發處以警告,對在通過1998年中報的董事會決議上簽字的8名董事處以警告。
再如,武漢中百日前公告,武漢國興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于今年8月7日與武漢中百第一大股東武漢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武漢華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將其所持“武漢中百”5.67%的法人股,計996.6萬股全部轉讓給后者,轉讓價每股1元,從而使武漢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對武漢中百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上升至23.78%。而在此次股權轉讓前,武漢中百董事許敬華在2000年6月期間共計買賣武漢中百流通股1000股,公司監事石行衛在2000年7月至10月期間共計買賣武漢中百流通股2500股。武漢中百董事會、監事會作出處理決定:沒收許敬華違規所得373.90元,并處以1.5倍的罰款;對石行衛處以500元罰款。
又比如陽光股份相關人員違規交易。陽光股份12月19日刊登的公告表明,公司原第一大股東北京陽光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現決定將所持“陽光股份”法人股,全部轉讓給其下屬控股73.4%的子公司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而在此次轉讓前6個月至今,在有關方的關聯法人及關聯法人的董事、監事、高管人員、法人代表中,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的董潔、北京陽光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張馥香,均在此前6個月內有買賣“陽光股份”上市流通股份的行為,只是據公告稱他們均未獲利。
ST瓊華僑是海南的一家上市公司。因為遲遲不公告中報和年報,受到上海交易所的公開嚴厲譴責。原因是公司原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經濟犯罪,金額巨大使公司經營走入困境。原公司董事長趙楷已病逝,而公司的原總裁李士祥等已被進行審計。
警鐘長鳴證券市場發展了10年,取得巨大的成就。但與此同時,由于監管不嚴、信息披露不及時、有關人員無視黨紀國法,不僅使自己違規犯罪,哐啷入獄,也給公司和投資者帶來極大的損失。
國有資產無人心疼,是法人犯罪案例中最典型的特征。比如,廣東飛龍集團的曾漢林成為聯益的董事長,但股款長期不到位,上市公司不做任何披露。直到案發后,才使勁喊冤。換個角度設想,如果聯益的大股東是個人,那么,不繳錢的曾漢林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董事長的位置上。其后的欺詐事件也不會輕易發生。
信息披露不完善,是法人違規犯罪案例中另一典型特征。比如,濟南輕騎有關人員因違規,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并對有關人員實施禁入。但在該公司的公告中,怎么也找不到有關的公告內容。而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凡涉及到公司的重大經營活動的行為,都應給予公告。
案發后,給上市公司等帶來巨大損失,也是法人違規犯罪案例中典型特征。如蘇物貿是全國同行業中第一家上市公司,曾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近幾年來,由于顧衡如等一伙大肆侵吞國有資產,使上市公司虧損累累,群眾反映強烈。
監管不到位,是法人違規犯罪案例中另一典型特征。上市公司有錢,是塊唐僧肉,想發財的都轉著法吃口唐僧肉。如鄭州百文,從上市的那一天起就開始靠假吃飯。因為,貓在打盹。
黨性國法拋在云霄之外,是法人違規犯罪案例中典型特征。如大家熟習的大慶聯益案件、東方鍋爐案件等都突出地表明了這一點。
股票發行體制長期以來采取計劃經濟的非市場化模式,使得在股票發行方面漏洞不斷。如,1996年上市的湖北黃石的康賽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童施建為了達到上市的目的,不惜血本也要拿下上市批文。先后以購送內部職工股的手段,到處送禮。從部委到地方官員,先后有數十人栽倒在康賽的案子上。
由此看來,上市公司高層人員應警鐘長鳴,吸取教訓。必須牢固樹立法制觀念,依法經營。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運作,嚴禁違規操作欺詐上市;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要投向招股說明書承諾的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決不允許以權牟利,向企業索取回報,搞權錢交易。加強對企業及經營管理者在資金運作、生產經營、收入分配、用人決策和廉潔自律等重大問題上的監督。
法網恢恢,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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