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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試揭國家公務員局面紗(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9:03 法制日報
“國外也有與公務員局類似的機構,如美國聯(lián)邦政府設有公務員管理局,由總統(tǒng)直接領導,但與公務員管理事務相關的還有獨立機構,如功績制保護委員會、平等就業(yè)機會委員會、聯(lián)邦勞動關系局等。這些單位與公務員管理局是相互制約關系。”劉俊生介紹說。 “美國的公務員局相對比較獨立,是一個較為嚴格的執(zhí)行機構,因為美國的相關管理公務員的法律就有十幾個,規(guī)定得很細,比如工資法、獎懲法、考試法,就相當于我們公務員法的每一章,都有一個獨立法。議會立了法,公務員局只是執(zhí)行機構,另外還有外部機構監(jiān)督它的執(zhí)行。它們的決策權、執(zhí)行權及監(jiān)督權是分離的。” 薛剛凌認為,我國的國家公務員局也應當是一個執(zhí)行機構,這將更有利于對公務員的依法管理。 另一位專家指出,國外的公職人員管理機構管理所有的公職人員,而公務員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公職人員管理機構也不叫公務員局,而是公共服務委員會、公共人事委員會等,他們有著特殊的為公眾服務的義務。國外的公務員是一個大公務員的概念,與我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范圍有所不同。但同樣,由于嚴密的法律保障與監(jiān)督,這些機構也都是執(zhí)行機構。 公務員局應負起多重協(xié)調職責 3月19日,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的領導干部會議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被宣布兼任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副部長楊士秋兼任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專家指出,公務員局成立后,將面臨公務員的人力資源和其他的人力資源的協(xié)調問題,以及公務員的社會保障與其他勞動人員的社會保障的協(xié)調問題。 同時,公務員局的成立,也對公務員法的實施以及公務員隊伍的建設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劉俊生說,在成立公務員局時還應當注意明確職能,專司公務員管理事務,堅持政企分開、政社分開、政事分開的原則,管理自己應該管理的事務。 (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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