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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品零售場所對塑料購物袋實行明碼標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8:42 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3月24日電 (記者 來建強) 福建省日前明確規定,6月1日起,將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將對塑料購物袋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屆時,福建省將加強對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實行明碼標價的檢查,制止商品零售場 所無償提供或將塑料購物袋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并收取的行為,確保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的實施。 目前,福建省各地正大力開展引導并鼓勵消費者自帶購物籃(包、袋)和可重復使用的耐用型購物袋,逐步引導企業簡化商品包裝,選用綠色、環保的包裝。 6月1日前,福建省各地還將完成對塑料購物袋使用企業庫存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清理工作,確保6月1日之后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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