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渝房產稅試點“虧本”?
本報記者 董映頡 王海春
北京、上海報道
華遠地產前董事長任志強[微博]日前公開表示,試點房產稅的上海、重慶兩個城市并沒有獲益,重慶甚至有“虧本”之嫌。
盡管“虧本”之說尚存爭議,但滬渝試點效果不彰卻是不爭的事實。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向記者表示,上海房產稅試點的收入總共預計20億元左右,重慶更少可能只有2億-3億元。
實際上,目前不僅房產稅試點擴圍無人再提,就連曾在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強勢出現的房地產稅立法也進入“靜默期”。
“從目前的經濟環境來看,即使2017年房地產稅得以立法通過,也很難馬上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如果立法環節順利推進,預計全面鋪開也要2020年之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
難撼土地財政
按照任志強的計算,上海試點住宅房產稅只有約兩三億的收入,即使乘10倍也只有20多億元,遠不如賣一塊地的錢多。
“收稅成本和稅差不多,按上海的方法推論,重慶收的稅還不如收稅成本,就是虧的。用保有環節的稅來解決替代我們現有的土地出讓金的說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任志強表示。
對于房產稅可能面臨“虧本”,業界人士認為這種說法略有偏頗。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指出,房產稅是此前就有的稅種,上海、重慶的試點只是擴大了征收范圍。試點的主成本是人力,但房產稅原先就有人員在負責征收,即使滬渝試點增加了人員,這些人員也并非專為住宅試點而設,因此人力成本增長有限。
“相比較低的成本,即使試點所收房產稅稅收很少,虧本的說法也有些言過其實。”衛民不動產智庫營銷負責人蔡為民說。
據上海市國稅局公布的數據,上海2014年房產稅收入約99.9億元,除去商業、辦公、酒店等多種物業,試點的住宅房產稅只占其中較小的一部分。
公開數據顯示,2014年上海共收入土地出讓金1763.9億元,相當于2014年上海全市公共財政收入的38.47%(土地出讓金收入不包括在公共財政收入之內)。其中,僅2014年初出讓的閘北區大寧路一幅地塊就拍出了101億元的總價,超過了全年上海房產稅總收入。
“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試點可以判斷為不成功,沒有擴圍的意義。”中國社科院城鄉建設經濟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陳淮[微博]曾公開表示,其主要依據就是房產稅試點對兩地房價的抑制作用并不明顯,也無法降低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
此外,房產稅在滬展開試點初期,上海住房保障局應不定期配合其它相關部門進行調研,但今年這項工作卻并沒有計劃。上海房管局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沒有接到新的有關房產稅的工作任務。
與上海相比,重慶近幾年對房產稅的征收標準不斷做出調整。2014年,重慶市高檔住房應稅價格起征點從12779元/平方米提高至13192元/平方米,這也是自2011年推行房產稅試點以來,起征點第3次調整,每次都比之前有所上升。但是4年以來,重慶房產稅收入占當地財政收入的比例卻極低,2013年以來重慶的房產稅收入在政府公開的信息中已不單獨立項。
“目前形勢和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過去對房價上漲的擔心,變成了如何去庫存的憂慮。在經濟持續面臨壓力的背景下,中央和地方現在都不提房產稅或房地產稅,擔心因此影響住房消費和經濟增長。”克而瑞研究部副總經理林波告訴記者。
房地產稅延期
按照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之前透露的推進計劃,房地產稅有望2017年得到全國人大通過,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負責人近期對記者表示,從目前的經濟環境來看,即使2017年房地產稅得以立法通過,也很難馬上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如果立法環節順利推進,預計全面鋪開也要在2020年之后。
“尤其是在中央提出穩定住房消費的政策環境下,由于房地產稅從一開始就被賦予了‘降房價’的使命,因此這項工作的推進必然會遇到阻力。”上述國研中心負責人表示。
實際上,從今年兩會釋放的信號來看,房地產稅的立法已不再是中央著力推進的內容,今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并未提到有關房地產稅的內容。兩會期間,賈康曾表示房地產稅的征收方案引起激烈爭論。
“不提不代表不做。”獨立經濟學家吳思捷指出,“房產稅改革方向是減少房產建設和交易環節稅費,增加保有環節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這項稅改工作牽涉眾多,只能慢慢推進。同時,由于房地產稅的降房價作用曾被‘妖魔化’,因此政府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糾正這一觀念。”
從目前幾大部委釋放的信息來看,中央已經開始釋放這一信號。據媒體報道,目前相關部門已經透露,不動產登記工作不與房地產稅掛鉤,而突出其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的核心功能,要加快推進該項工作的全面展開。
而在此之前,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一直被認為是“為開征房地產稅鋪路”的基礎性政策,這也導致目前不動產信息登記工作被擱置。
對此,中國政府網曾轉發文章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說,“比如我們之前出臺的不動產登記條例,本來是想把相關業務理順,歸口到一個部門管理,更加方便群眾辦事。結果呢?社會上出現了一些誤讀。”
業內人士分析,這里所說的誤讀,應該主要指的是“不動產登記是為征收房產稅鋪路,會帶動房價大幅下跌”這一流行說法。
“目前征收房地產稅的很多標準并不明晰,按存量房征收還是按增量房征收也未確定,其他更細致的內容,如稅率制定、免稅條件、不同城市不同區域的價格評估標準都需要通過調研逐一確定。”吳思捷指出。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