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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億土地出讓金審計啟動
核心問題包括低價或零地價甚至負地價出讓土地、出讓后擅自改變規劃條件等
陳益刊
為期3個月的首次土地財政“家底”審計正式拉開序幕。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相關審計人員了解到,從8月中旬開始,國家審計署將對過去6年地方土地出讓收支、土地征收、儲備、供應、整治、耕地保護及土地執法等情況進行審計。
其中,2008年~2013年6年間,地方政府總計約15萬億元的土地出讓金將成為審計重點之一。
此次審計是繼社保審計、地方債務審計之后的第三次大規模全國性審計,針對國土資源領域,重點聚焦在土地出讓金、耕地保護和礦產資源三個方面。
15萬億土地出讓金
本報記者了解到,土地出讓金和耕地保護兩方面的審計工作于8月中旬開展,具體審計工作由各省(區)當地(審計署)特派辦牽頭,審計組成員則由特派辦和各地審計部門抽調的工作人員組成,審計直接對象是各市縣政府,審計方式為異地交叉審計,工作時間或截止到10月末。
在礦產資源審計方面,審計署擬于明年3月份開始,計劃審計5個省份,將歷時3個月。
早在年初,國土資源審計工作就被列為今年審計署的重點工作。
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在3月接受中國國土資源報采訪時表示,審計署每年都開展一個全國性大項目。“今年選來選去,我們最后選了土地出讓金收支情況。同時,考慮到土地出讓金與耕地緊密相關,肯定會涉及占用耕地問題。因此,在中央提出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背景下,我們決定對耕地保護情況作一次全面審計。”
在全國范圍審計之前,審計署在東西部各選了一個省份作為試點。《第一財經日報》了解到,東部的遼寧省納入試點,并于6月份審計結束。
未被納入試點的省份,也早在六七月份做好自查自糾工作。比如廣東省政府發通知要求,各單位做好9項自查自糾工作,并確保在7月15日前完成整改。
這9項工作中一口氣提出16個問題,比如土地出讓收入是否全額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是否違規設置過渡賬戶;是否存在違規減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是否違反專款專用規定等。
本報從某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人的審計部署工作文件中獲悉,該省需要為審計部門準備土地出讓金等16項相關資料。比如在土地出讓金方面,需準備土地出讓金收入明細、支出表、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土地使用權證發放及融資情況等。
這份工作文件更詳細披露了土地出讓金審計中可能出現的核心問題,比如是否存在違規出讓土地的問題,包括出讓主體不合法、未落實招拍掛出讓制度、違反國家供地政策、低價或零地價甚至負地價出讓土地、違規發證、出讓后擅自改變規劃條件等;是否存在應征未征、擅自減免、截留或變相返還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是否存在人為加大土地開發成本支出而降低土地出讓實際收益,違規使用、擠占、挪用土地出讓金等問題等。
上述負責人表示,工作人員要與審計人員處好關系,即使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要發生正面沖突。審計組進駐后,各單位、部門還要設一名聯絡員,聯絡員要懂業務和責任心強。在和審計人員溝通時,需要很多技巧,該解釋的事情一定要解釋清楚,不該說的話一句都不能多說。
土地出讓尋租“頑疾”
土地出讓金問題一直是審計過程中的“頑疾”。
審計署分別于2007年、2009年、2011年對部分地區的土地資金做了審計工作。《第一財經日報》對比三次審計結果發現,地方政府違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金、用地單位拖欠土地出讓金、部分土地出讓金未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等問題屢屢出現。
根據審計署2010年披露的《40個市地州56個縣區市土地專項資金征收使用管理及土地征收出讓情況審計調查結果》,11個市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和“國有企業改制”等方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19.61億元;11個市的674.81億元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征收總額的20.1%;11個市改變土地出讓收入用途56.91億元,這些錢既用于公共工程建設,也被用于彌補部門經費、樓堂館所建設等。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土地出讓金收入屬于政府性基金的一種,土地出讓收入未納入土地出讓金,不符合國家基金預算管理規定。土地出讓金不同于稅收,收入支出直接歸地方管。如果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在土地出讓金方面給予減免優惠也是合理的,但要避免利益輸送。
對于政府改變土地出讓用途,胡怡建稱,若用于軌道交通、城市改造等公共工程項目還可以理解,但如果用于行政經費、福利開支就違法,前后性質不一樣。
此次審計也被普遍認為與反腐有關。
根據此前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業腐敗,占比達95%。
審計署6月公布的35起已辦結經濟案件亦有一例與此相關。(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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