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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眼液廣告被指虛假宣傳,莎普愛思:品種單一,須提高知名度
澎湃新聞記者 劉楚 王文秋 來源:澎湃新聞
近日,在電視廣告中耳熟能詳的“莎普愛思滴眼液”在網上被一篇標題為《一年賣出7.5億的洗腦“神藥”,請放過中國老人》的文章質疑,該文稱莎普愛思所屬公司2016年共花費2.6億元投入廣告,占總營業收入20%以上,并在高頻次播放的電視廣告中疑似虛假宣傳。
“莎普愛思”(通用名:芐達賴氨酸滴眼液)產品說明書顯示,其適應癥為“早期老年性白內障”,屬于非處方藥,即患者可在藥店自行按需購買。
12月4日,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莎普愛思藥業”)發出澄清公告,對其每年投入高額廣告費用予以證實,稱原因系“公司產品較為單一,目前滴眼液產品占公司營業收入比重超過75%”,通過廣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彌補公司產品品種單一的不足。
12月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查詢發現,浙江莎普愛思藥業產品芐達賴氨酸滴眼液在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上的備案廣告多達352條。
江蘇建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金寶認為,該產品在電視廣告中使用的“預防治療白內障,認準莎普愛思”“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等廣告詞明顯夸大了適應癥范圍,且存在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內容,違反了《廣告法》和《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相關規定。
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一位眼科博士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治療白內障普遍方法是手術,如果已經罹患白內障,用藥物逆轉“幾乎不可能”。白內障有一個發展進程,藥物對于延緩惡化程度可能有一定作用,但也需要拿出臨床試驗數據,“科學的東西都是可以讓數據說話的”,但這個廣告讓她感覺“太夸張了”。
這位眼科博士介紹,現代醫學對于白內障研究得已經比較透徹,除非拿出更有力的證據,廣告中提到的治療機制“無法讓人信服“”。
澎湃新聞就上述疑問撥打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董秘座機電話,對方回復稱以發布的公告為準。
近7年間,莎普愛思送審藥品廣告多達352條 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 截圖
7年間發布352條廣告
食藥監總局的備案記錄顯示,2011年至2017年期間,浙江莎普愛思藥業共發布了352條“莎普愛思滴眼液”藥品廣告。
其中能查到具體內容的電視廣告要追溯到2012年,其多條廣告均包含臺詞:“治白內障,要選對藥,選好藥,選莎普愛思。”
到了2013年,浙江莎普愛思藥業邀請了著名排球教練郎平代言,而廣告詞變成了“莎普愛思預防治療白內障”,同時“視力減退、模糊、重影、黑影、眩光,都是白內障的癥狀”也被添加進了廣告詞中。
在隨后版本中,廣告詞不僅包含了上述兩版本的經典臺詞外,還加入了“藥物直達病灶會有點痛”“每天三次,堅持滴哦”等新廣告詞。
其中影響最大的一則視頻廣告,廣告詞通過旋律簡單的歌詞代替了原先的人物對話,廣告詞“白內障,看不清,莎普愛思,滴眼睛”被不少人記住。
江蘇建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金寶認為,該藥品適應癥為“早期老年性白內障”,但廣告詞將效用夸大到了預防治療白內障的層面,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而國內較早對莎普愛思滴眼液提出質疑的上海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眼科主任崔紅平也多次在其社交平臺認證賬號和媒體上表示,該滴眼液并無治療白內障的功效,目前業內公認治療白內障的手段仍然是手術。
針對質疑文章,浙江莎普愛思藥業在上市公司公告中稱,視頻廣告內容符合《廣告法》的相關規定,經過浙江省食藥監局審核批準,取得了相關藥品廣告批準文號;浙江省以外發布的廣告,也在發布地的省級食藥監局進行備案。
澎湃新聞注意到,上述視頻廣告中,盡管在旁白歌詞中并未提及“早期老年性白內障”,但在字幕中卻用較小的字體進行了標注。
對此,王金寶稱此舉涉嫌欺騙、誤導消費者,“不明顯標注或通過旁白呈現的都是不對的,白內障的發病原因有多種,包括老年性、并發癥性、外傷性、代謝性等,而只有早期老年性白內障才可以使用該藥,該藥品明顯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
12月4日,澎湃新聞就上述疑問撥打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董秘座機電話,對方回復稱不方便多透露,以發布的公告為準。
早期廣告詞中將適應癥擴大到白內障 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 截圖
爭議產品廣告曾被認為違規,被要求整改
早在2014年浙江莎普愛思藥業通過證監會上市審核之際,就有媒體報道其產品質量屢遭官方通報,信息披露涉嫌故意遺漏。
經濟參考報當時的報道稱,浙江莎普愛思藥業多次因產品質量問題、違規發布廣告成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黑榜的常客,而對此莎普愛思招股書卻只字未提。
該報道列舉了2008到 2012年該公司旗下產品多次被通報事件,其中明星產品“芐達賴氨酸滴眼液”就曾被浙江、廣東等省的藥監部門認定為“不合格藥品”“劣藥”并通報曝光。
不僅如此,如今飽受爭議的“洗腦廣告”也曾被相關部門通報。
上述報道稱,2011年6月3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廣東省2011年第4期違法藥品廣告,莎普愛思生產的“芐達賴氨酸滴眼液”因2011年3月在深圳電視臺都市頻道違法發布廣告350次被曝光。
據紅網報道,2012年11月,長沙市藥品流通行業協會指“莎普愛思”等7個商品涉嫌違反《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相關規定,含有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行為,嚴重欺騙、誤導了消費者。該協會呼吁各大藥品零售企業對嚴重違法廣告商品作停售處理。
由協會發起抵制夸大宣傳的廣告商品的行動當時得到了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發布商品廣告的相關企業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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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楚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