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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鈴
一周之內,“共和國長子”中石油五位前任和現任高管相繼以“嚴重違紀”之名被“雙規”,這一次的沖擊波毫無疑問已經超越了6年前的中石化總經理陳同海案。
當年陳同海案件時國資委就曾反思,企業主要負責人權力過于集中,缺乏有效監督制約,容易導致濫用權力。尤其像石油石化企業這樣的國有獨資公司,沒有董事會制約,傳統的“一把手”決策潛藏著巨大的風險。
而如今,故事再次輪回,中國石油巨頭何時才能走出怪圈?
蔣案與陳案
事實上,關于蔣潔敏出事的傳聞早在去年就已經在外界流傳,但當時中石油以“生病住院”為由回應外界的傳聞。到今年3月,蔣潔敏被任命為國資委主任前,其被雙規的消息再次塵囂直上。
目前可以明確的是,對蔣的“雙規”時間應不早于8月27日。
8月27日,就在中石油三名高管因嚴重違紀被宣布調查當天,蔣潔敏還以國資委主任身份前往中航工業公司調研。這一消息被掛在國資委網站顯著的位置。
比起6年前陳同海出事時的遮遮掩掩,在石油大佬“雙規”消息的及時性上這次已經有很大進步。
2007年6月22日晚間,中國石化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長陳同海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長和董事職務。
此后,坊間對于陳同海的去向猜測紛紛。一方認為陳同海可能“犯事”,還有人認為可能另有更高的任用安排。
直到三個月后的2007年10月15日下午,十七大中央企業系統代表團分組討論時,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才向在場媒體記者透露這一消息。
陳同海與蔣潔敏的經歷頗有相似之處。
1972年,蔣潔敏進入石油系統,從勝利油田的一名修井工人起步,除2001年到2004年的三年間調任青海副省長之外,以及今年3月任國資委主任之外,一直沒有離開石油。
而陳同海1976年從東北石油學院畢業后分配至大慶油田工作,此后只在1989年1998年的9年間因到政府任職而離開石油系統。
而蔣潔敏及四位中石油高管的定罪和個人命運或許可以從陳同海身上略窺一二。
2009年7月,陳同海以受賄1.95億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筆1.95億巨額受賄由5筆行賄構成,其中最大的一筆,單筆行賄額即高達1.6億。第二筆受賄金額1000萬,其余三筆受賄金額2563萬。
單筆數額之巨大,成為建國以來最大筆的受賄案。
“太陽底下無新事。”一位石油系統中層對記者說,由于歷史和專業性等原因,石油系統長期封閉,無論是工程招標還是設備采購都基本上是暗箱操作,再加上這些老總們手里掌握著動輒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的巨款的投向,成為腐敗重災區一點也不奇怪。
腐敗案頻出
“一把手”落馬成為中石油腐敗的一個突出特點。
此次出事的中石油高層,均是分管一方的“諸侯”大將。除蔣潔敏曾任中石油總經理之外,其他四名涉事高管分別是大慶油田總經理王永春、昆侖能源董事長李華林、長慶油田總經理冉新權及中國石油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
“這跟中石油的內部文化有關,‘一把手’往往具有說一不二的決定權。”一位石油系統人士指出,在中石油內部,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產品銷售、招標投標等部門歷來被認為是最“肥”的部門,“一把手”們掌握著業務處置權,讓他們擁有了相當大的尋租空間。
事實上,除此次的幾只“大老虎”之外,中石油過去幾年已經有相當一批下屬公司或部門一把手被逮捕。
早在2009年,中石油就曾被一波反腐風暴擊中,當年12月底,中石油黑龍江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王賢瀘,中石油貴州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李懷忠相繼被雙規。
王賢瀘擔任中石油黑龍江省銷售公司總經理時,正趕上全國大面積鬧“油荒”,許多民營加油站無米下鍋。由于王賢瀘牢牢掌握著批油權,大量民營加油站紛紛送上重金賄賂。
而李懷忠的落馬則與收購加油站相關。據當年經辦此案的檢察人員透露,他們先將某高速路某路段所需加油站信息提供給親友,或收受民營老板巨額賄賂,讓他們投資興建、改建或購買、搬遷加油站,這些加油站每個投資成本從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然后再由中石油貴州分公司以高達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回購價買回來。
在這種內外勾結、共牟暴利的情形下,不僅出現了一座加油站回購價竟然高達900萬的驚人價格,還出現了僅僅十多公里的高速路段建了三個加油站的怪現象。
在一位石油系統人士看來,“窩案”是石油系統內腐敗最常見的形式,往往是一個單位內領導帶頭,多人合伙,因此往往是辦一案,就可能導致整個管理層全軍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