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夏 芳
法律人士表示,扣押某家侵權產品應該由工商部門來做,貴州茅臺打假辦人員沒有權利扣押其他企業產品
11月9日,貴州茅臺集團起訴貴州榮和燒坊酒業(下稱榮和燒坊)商標侵權官司一審因證據不足并沒有當庭做出裁定。不過,作為被告的榮和燒坊卻在這場官司中抓到了自己此前丟失的酒的證據,為奪回財產,榮和燒坊欲起訴茅臺。
“公司的酒到了北京后就找不到了,當時北京西客站和茅臺打假辦相互推諉,最終沒有找到當時的產品。如今,公司丟失的酒的照片由茅臺打假人員提供給法院,也提供給我們證據,如果茅臺不返回我們的酒,那么,我們會起訴茅臺。”榮和燒坊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
為找回財產欲起訴茅臺
據上述榮和燒坊人士介紹,2010年5月,公司通過鐵路快運發往北京的一批酒到北京后就不見了。經過尋找得知兩個版本:一個是北京西客站警方扣押,一個是茅臺打假辦扣走了。但是,雙方相互推諉,最終就不了了之了。“沒想到一年后,我們的酒沒找到,反被茅臺因“MAOTAI”字母商標遭起訴,還讓我們賠償20多萬元,茅臺這是在敲詐。”
當記者問到,找不到酒為什么不第一時間采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呢?上述人員表示,當時覺得茅臺是一家大型名企業,自己的公司只是一家小企業,而大家又都是一個地方的酒企,覺得沒必要撕破臉皮,所以就沒再找了。
采訪中,上述榮和燒坊人士一再強調,他們不想打官司,因為打官司沒有意義。不過,茅臺如果不返還被扣產品的話,公司還是決定要動用法律武器要回自己的財產。
在榮和燒坊看來,不管他們的產品是否有沒有問題,茅臺是沒有權利帶警察來扣押他們的產品。現在茅臺提供的照片就是最好的證據,因此,公司要起訴茅臺要回丟失的酒。
茅臺有權扣押其他侵權產品?
在采訪中,榮和燒坊人員一再強調,茅臺是沒有權利來扣押他們的產品的,茅臺的行為是違法的。那么,茅臺打假辦是否真的違法了?作為一個企業的打假人員應該采用什么樣的形式來打擊假酒呢?而如今榮和燒坊想維護自己的權利,勝訴的把握有多大?
北京市國凱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蘭安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不管產品是否侵權,企業都可以與當地的工商部門聯系,他們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查封或暫扣相關產品。但是,當暫扣或查封產品后,他們會按照程序給予產品生產企業一個書面的文件或收據,并告知是什么原因在什么時間、地點對這些產品進行了怎樣的處置。企業收到收據后,可以提出自己的異議。
據鐘蘭安律師介紹,按照榮和燒坊提供的素材,是西客站警方扣押了他們的產品,如果是涉嫌經濟犯罪,那么茅臺是可以協助警察來扣押產品的。但是按照正常手續,西客站警方會給榮和燒坊出具收據清單。如果沒有開具收據,那么榮和燒坊可能會被“栽贓”,被人偷梁換柱,把合格的產品換成不合格產品;另外,如果是警方依法扣押,按照規定會立案調查,查看是否是一件經濟犯罪。不過,現在茅臺起訴榮和燒坊的是一起民事訴訟。因此,這里面可能有文章,因為沒有看到具體的訴訟材料,因此不好說。
鐘蘭安還表示,如果是茅臺打假辦單獨扣押了他們的產品,從法律的角度看,茅臺打假辦是沒有權利這么做的,而榮和燒坊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去起訴茅臺。
不過,鐘蘭安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按照正常邏輯,當榮和燒坊找不到產品后,他們應該起訴被托運的快運公司,快運公司會給他們找產品或加以賠償,不能說丟就丟了。”
鐘蘭安強調,如果榮和燒坊說的是事實的話,那么接下來,榮和燒坊可以有兩個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第一,榮和燒坊起訴快運公司,因為這種合同糾紛有兩年的有效期,目前還沒有過期;第二,榮和燒坊起訴茅臺,查清楚自己的酒的下落,要回自己的財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圍繞茅臺起訴榮和燒坊起因于“MAOTAI”字母商標一案,新浪財經發起一項調查顯示(截至15日15點)近7成網友認為榮和燒坊不侵權;近五成網友認為榮和燒坊產品外觀近似茅臺影響茅臺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