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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內外統一解放民營企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18:18 《小康·財智》
企業所得稅內外統一解放民營企業 文/《小康·財智》特約記者 李曉輝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正式開始實施。根據新稅法,從1994年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的“雙軌制”就此終結,原來內外資分別為33%、24%不同的企業所得稅率正式統一為25%。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推出,堪稱是中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到現在最為直接,惠及面最為寬廣的經濟稅法變革,對于整個中國經濟社會帶來多方面的積極推動作用,并且為廣大民營企業的未來地位提升奠定基礎。 長期以來,國資企業是親兒子,外資企業是客人,民營企業是“小媳婦”,而新的稅法,將使民營企業與國資和外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推出有著如下幾方面的特點:一是公平稅負,除符合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外(符合規定企業適用于20%的優惠稅率),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均適用于25%的稅率。這對于構建一個公平稅負的良好市場競爭環境將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打破了內外資同行業但不同稅率的不公平競爭現狀;二是效應直接,新稅法的實施最為直接的是降低了企業的所得稅率,這在直接上降低了企業的成本,不論是石油行業這樣的國有壟斷行業還是眾多中小企業,都帶來了稅后凈利增加,這直接減輕了各行業企業的負擔,為企業持續更大的投入生產、企業員工福利等方面提供了現實的可能性。三是產業鼓勵,過去是對地區和企業的鼓勵,這次集中體現了對產業的鼓勵,而且這些產業的鼓勵都是和國民經濟以及科學發展觀相銜接,比如說節能、降耗、環保都給予鼓勵,新的所得稅法草案貫徹了依法治國方針,必將有力激勵民營企業自主創新和節能降耗的熱情,促進民營企業大力投資開發國家重點扶持的可再生能源領域。 從1994年推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的“雙軌制”,雖然明顯的帶著對于內資企業發展和競爭的不公平性,給外資超國民待遇一直是外國直接投資(FDI)高速增長的重要因素,但是在當時中國需要大量外資進行中國經濟發展的背景下,這樣優惠政策對于當時國內資金短缺、技術匱乏,各行業發展水平低的情況有著不可否認的巨大作用。在一定的時期內是一項主動推動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經濟法律政策。不過,隨著2000年以后尤其是近3年,中國GDP持續的高速增長和中國在國際社會中政治和經濟地位不斷的提高,中國企業不斷的成長和強大,原來引進技術、資本以及制度等這些方面對中國經濟增長的推動力越來越小,是到了內部求新求變的時候了。 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說:“所有變化都會在財政上有所反映。”中國正在用明確的經濟法規主導著中國經濟未來的發展走向。這樣的動大手術對于各方面的利益正在造成直接的影響,比如說對于一向以土地和稅率等主要吸引投資手段的地方政府,此次稅法的推行必將改變以往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工作和思維方式。可以肯定的是,此次企業所得稅法改革惠濟了幾乎所有的內資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 家樂福中國區總裁羅國偉:我們應該歡迎一切有利于企業發展、規范市場秩序和完善投資環境的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出臺,并給予認真執行。 奇瑞集團董事長尹同耀:以前我們有兩點非常吃虧,其中之一就是與合資企業比,奇瑞的所得稅是33%,而合資是15%(實際為17%),還要享受兩免三減半。 福建省福州市榮發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姜利財:這對我們這種年利潤不到一百萬元的小公司來說,絕對是個利好消息,意味著中小企業的生存將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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