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電力緊缺 被環保局叫停電站補辦手續再上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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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4日 02:40 第一財經日報 | |||||||||
2005年1月20日,太倉港環保發電廠四期施工現場,起落架紋絲不動,一度人數上千的施工隊伍,如今只剩下幾個人。 “18日,我們看到國家環保總局的通報,立即下發要求環保發電廠即刻停建的通知。19日,我們又會同環境監察支隊及太倉市有關部門到現場去檢查停建情況。”蘇州市環保局局長陳鐵民表示。
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向媒體通報了全國30家嚴重違反《環境評價法》的建設項目,并責令停建。太倉港環保發電廠四期2×600MW擴建項目出現在名單之中,與它一同被叫停的,還有另外6個江蘇電力項目。 “我們廳沒有審批過這些項目,但我們將執行總局的決定,作出處罰措施。”江蘇省環保廳宣教處楊主任表示。 環保總局此次緊急叫停違規電站所依據的是《環境評價法》所規定的建設單位未經環評審批不得進行開工建設,即程序違規。 在電力緊缺的形勢下,盡快完備手續,盡早恢復建設,成了江蘇省7個違規電站建設單位所設想的出路。太倉港環保發電廠工程指揮部總指揮助理徐晉說:“我們的態度是誠懇地接受環保總局的批評,同時,懇請環保總局抓緊對我們環評報告的批復,以保證江蘇電力今年的迎峰度夏。” 停建引發“蝴蝶效應” 在這次“環保風暴”中,江蘇省7個被責令停建的項目基本散布于江蘇沿江經濟帶上,且都是30萬千瓦以上的大型機組。這些項目被認為是江蘇省沿江開發戰略的重要基礎工程。 江蘇省發改委沿江辦2004年12月22日發布的一份資料顯示,江蘇省長江沿岸已開工建設總規模達960萬千瓦的12個電力項目,并計劃于2005年建成投產。此次被叫停項目的累計總裝機容量就達到486萬千瓦。 “經過市場調查,江蘇缺電形勢比估計的還要嚴重。這些項目對緩解江蘇電力壓力有很大作用,不能及時處理好,會加劇電力短缺的緊張局面,”太倉市發改委主任錢式琥說,“當然,這些項目對GDP的貢獻也不小,停建后,對經濟發展也有影響。” 錢式琥認為這次事件發生得太突然,1月17日太倉市發改委還在按省里和市里的要求對太倉這個項目的投資規模和進展情況做調查,第二天環保總局就發布了這個通報。 “2004年江蘇省是全國缺電最嚴重的地區。”環保發電廠總經理辦公室的施先生稱,“停建對企業影響很大,同時也令銀行面臨收貸風險,各地的電力形勢再度變得緊張。” 此次被叫停的7個違規項目的投資方均不是國家發電公司,而是由地方資本支持的地方電廠,而太倉港環保發電廠則為民營資本。 “這么大的項目,建設資金主要來自銀行,突然被叫停,可能會引發金融上的風險。”錢式琥說。 陳鐵民擔心的是經常拉電影響企業正常運轉,給外資造成投資環境不佳的印象。 “環保總局在等這份報告” “這些電站項目的環境評價報告都已上交到國家環保總局,但總局一直沒有給予明確批復。這些項目都是達標的,只差程序問題。”錢式琥表示。 “他們在等我們的報告。”南京大學環境科學研究所一位專家說。該專家所說的報告是《江蘇長江沿岸地區火電規劃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報告》,2003年由環保總局委托南京大學環境科學研究所和南京國電環保研究所做。 這份報告主要評價江蘇長江段區域的環境影響,即區域環評。根據報告能計算出江蘇長江沿岸的環境容量,并依據這個總量指標,制定三個階段的火電發展規劃。目前,此份報告已由環評司定稿并向總局匯報。“很多電廠在等這份報告。建設單位的單項環評報告報上去,環保總局一直壓著,也是在等我們的報告。” 該專家認為,電力體制改革后,引發國家發電公司與地方電廠的競爭,并形成競爭無序狀態。“所有發電公司把設在江蘇沿江8市的電力規劃項目報上來,不是說這些項目有問題,而是必須控制總量。目前報上來的項目,總量已超出環境容量。” “環境評價也是法” 太倉市和江蘇省的一些業內人士將此次“環保風暴”解讀為中央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除了資金和土地,環保也將作為一個調控的手段。”太倉市委一位官員稱。 面對電力緊張的局面,國家發改委已出臺一些應急措施,加快完善電源建設項目的審批手續。2004年8月18日,國家發改委曾下發一份“待急”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快華東地區電力供應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第6條稱,當前加快電力建設是保證電力供應的根本出路,江蘇太倉港環保發電廠、浙江溫州發電廠和上海洞口發電廠等幾個有條件的項目,可以加快項目的前期工作,保證有關規劃和審批手續完成,力爭早開工、早投產,緩解華東電力的緊張局面。 發改委實際上已經把太倉環保電廠等一些項目列為緩解華東電力的重要手段。環保總局內部一位官員說:“如果不是因為投資過熱,發電站投資建設太多,環保總局哪有機會查。” “這次事件給我們幾點啟示,要樹立科學發展觀,要依法行政,環境評價法畢竟也是法。”錢式琥認為。 太倉港環保發電廠總指揮助理徐晉說:“目前工程的90%已經停建,剩余的主要是一些善后工作,如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等待環保總局對我們報告的批復。” 在環保總局新聞發布會上,只是列出了責令停建的名單,并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將對違規項目的建設單位作出5萬~20萬元的處罰。 “我們還沒有接到環保總局的文件,也沒有看到處罰措施。”陳鐵民說。 “當務之急,是要求企業及協助部門,加快完備相關手續,爭取盡早恢復建設,”錢式琥說,“中央處理在建的違規項目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項目,應加快整改,完成相關程序和手續,盡早恢復建設,減少損失。”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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