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風暴將起 三峽總公司項目攬違法名單前三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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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00:1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環保總局“三板斧” 1月18日上午9點30分,國家環保總局1401房間內一個簡短的新聞發布會,或將掀起一場震動全國的環保風暴。
當天,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向50多家媒體通報了全國30個嚴重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名單,并責令立即停建。 “查處違法違規項目,國家環保總局決不手軟!”潘岳透露,國家環保總局很快將派執法人員對違法建設項目進行清查。 而此前,國家環保總局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配合當地政府,清查違法電站項目;并要求各省份清查工作結果于2005年1月31日前上報國家環保總局。 “這顯示了國家環保總局的堅定決心,如果說三板斧,那么第一板斧就直指蜂擁上馬的電站項目。” 潘說:“形勢已經相當嚴重。在全國電力需求猛增的情況下,一些地區和企業不顧國家多次重申電力建設必須有序發展的要求,違法違規開工建設了大量電站項目,致使電站在建規模遠遠超出電力規劃確定的目標,也超出了資源和環境的承受能力,極易再次形成高能耗工業無序發展的惡性循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巨大挑戰。” 當天的發布會還披露出,從2004年1月至11月,國家環保總局已受理200個電站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總裝機容量為17559萬千瓦。如果這200個項目全部上馬,預計將增加耗煤量4億噸/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將新增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量500萬噸/年和5326萬噸/年以上,必然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潘岳指出,第二板斧是“砍掉不合格環評單位”——去年年底,環保總局已對68家不合格環評單位進行了嚴厲處理。而這第三板斧,就是嚴厲查處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違法必糾,環境影響評價決不是橡皮圖章。”潘岳強調。 而18日公布的這份“黑名單”充分了顯示環保總局“不做橡皮圖章”的決心——五大電力公司中,國電、華電、大唐三家“入圍”;由與環保總局同屬部級單位的三峽總公司投建的三個項目更是包攬了違法名單的“前三甲”——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名列榜首,排在第二、第三位的,分別為三峽地下電站和三峽工程電源電站。 其中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項目最為引人關注。據悉,它是國內僅次于三峽工程的超大型電站。總裝機容量1260萬瓦(新浪財經注:原文如此,疑為12600兆瓦)(18×700MW),靜態總投資達446億元之巨。 三峽工程電源電站和三峽地下電站項目靜態總投資也分別達到了4.27億元和69.97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這三個項目已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立項。其中,三峽地下電站項目于2004年11月經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批復同意建設;三峽工程電源電站項目經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2003年9月同意建設;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項目2002年9月國務院批準立項。 “但是,這些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都還沒有經過環保部門批準。”潘岳說。 三峽的“涉案項目” 三個重要項目被突然叫停,對三峽總公司意味著什么? 正在施工的電源電站,是三峽樞紐的保安電源。三峽總公司建設部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三峽樞紐的用電量很大,汛期高達5萬千瓦,此前一直接宜昌市壇子嶺變電站電源。為保證三峽樞紐的電力運行安全,特意安裝兩個5萬千瓦機組,一個正常發電,另一個備用。 三峽總公司一位專家告訴記者,每年汛期前,須必將175米高的庫內蓄水,一氣棄至防汛限制水位145米,浪費驚人。 “地下電站的興建,將會變棄水為揀回的億萬電能。”該專家才稱,建成地下電站后,不僅使三峽電站能更好地利用水資源發電,更重要的是能增加三峽電站的調峰能力。 記者了解到,三峽地下電站今后將給三峽電站再增加6臺出力的發電機組,使其總裝機由26臺增加到32臺,裝機容量由此增加到2240千瓦。 “其再增的發電機容量,相當于再建1.5個葛洲壩水電廠或2.3個小浪底水電站。”專家說。 而金沙江溪洛渡更是支撐三峽總公司未來的重心。 2002年,國務院把此前一直由國家電力公司勘測、規劃的金沙江四級梯級電站的開發權給了三峽總公司。 按照國家電力公司規劃,金沙江上烏東德、白鶴灘、溪洛渡和向家壩四個水電站規劃總裝機容量3800萬千瓦,總年發電量為1744億千瓦時,裝機容量相當于兩個三峽工程,“并且全部為優質水電資源”。 而溪洛渡水電站正是三峽總公司擬在長江上興建的第一座水電站。按照規劃,溪洛渡水電站年發電量近期571.2萬億度,遠景640.6億度。 有關專家稱,溪洛渡的建設本身就是為了環保的目標。 《溪洛渡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出,作為一種清潔能源,溪洛渡水電站送電華東、華中、川渝和云南電網,可替代火電裝機1306萬千瓦,替代火電電量556億度,每年可節約原煤2650萬噸,相當于少建6座年產400萬噸大型煤礦。而且每年可少排放4000萬噸二氧化碳、40萬噸二氧化硫和大量的廢水廢渣,對減輕環境污染和酸雨危害,都將起到巨大作用。 還有人認為該工程的啟動,能減少三峽水庫的泥沙淤積,為三峽電站擋沙。根據一位樊姓研究者提供的材料顯示,溪洛渡和向家壩水電站建成后,“可利用兩電站的巨大庫容攔截泥沙,在運行60年時間內,減少向下游輸沙125.7億噸(占該河段同期來沙量的84.8%)”。 當然,也有人質疑,為了確保三峽需要在金沙江上建水庫攔沙,那金沙江水庫的泥沙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 三峽的“回應” 沿著高高的三峽壩區,汽車崎嶇前行5公里左右,就來到三峽左岸電站。左岸電站一隅,即是三峽工程電源電站所在地。 在三峽總公司內部,電源電站環保違規一事早已不是秘密。“就是因為國家環保總局沒批準,電源電站項目才拖至現在開工。”三峽總公司多位人士告訴記者。 1月14日下午,記者來到宜昌市三峽總公司辦公大樓,將采訪提綱遞交給該公司新聞中心。當日晚7時40分左右,公司方面婉拒了采訪要求,但扔出了一句話——“三峽總公司一直按國家規章制度行事,絕不會做違規之事。” 盡管處于環保風暴旋渦中心的三峽總公司竭力否認此事,但一些跡象又顯示出該公司對環保總局叫停令的迅速反應。 1月14日,記者在電源電站施工現場看到,只有幾名工人在忙碌,顯得冷冷清清。而在此之前,這里曾是熱火朝天的勞動場面。 對于環保總局的叫停令,三峽總公司建設部的一名官員認為,水電本身污染就小,環保影響相對較弱。他介紹,在電源電站的施工中,施工方對廢渣的處理十分慎重,把其建在地下,也是為了避免開挖。 而對引人關注的溪洛渡工程,1月14日出版的《中國三峽工程報》,在三版刊登了《建設一個環境優美的溪洛渡工區》一文,著重介紹了該電站踐行環保承諾的內容。 “如此大篇幅的介紹溪洛渡工程的環保,這還是第一次”,三峽總公司一位知情人士直言,此文就是對環保總局叫停令的一個“回應”。 在該文中,國家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溪洛渡水電站總設計師王仁坤聲稱,溪洛渡電站建設的全過程中,環保概念都得到了具體體現。 王仁坤透露,整個電站環保靜態投資約6億元人民幣,占整個工程靜態投資的1.35%,為國內外水電站少有。 記者手頭的三峽總公司領導日程安排表顯示,其總經理李永安率公司高層恰好于13日飛抵昆明,就金沙江開發一事,在當日下午與云南省政府高層進行了溝通,17日還曾到溪洛渡工程現場考察。 李永安此行與環保總局即將發出的通報時間非常巧合,是否與此事有關。三峽方面對記者的疑問不置可否。 電力行權主體缺位 由于2004年電荒的深刻記憶,不少人對環保總局此次的動作感到“不理解”。而此前,國家發改委以審批為由對高達6000億電力投資的電力投資項目緊急叫停,也曾引起軒然大波。 其實,幾次“爭議”的背后,本質上是電力行權關系的不順暢,尤其是準入監管關系矛盾重重——發改委、電監會、環保總局、地方政府,究竟誰有準入的決定權? 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專家稱,發改委的叫停,暗含了電力技術審批的強化,而環保總局的叫停會否變形為“行政審批”呢? 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劉紀鵬則認為,作為監管方式而言,應該是開放電源投資,尤其是民間資本和外資投資電站投資。如果按電力體制改革的設計推進,就必須使電量的供應供大于求,因為這樣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電力市場。 劉紀鵬說,這一輪的電荒,應該深刻反省體制原因,尤其是準入監管上。無論從行政審批和市場化的大目標來說,都要減少一窩蜂的上馬或下馬。 對于環保總局的叫停,他認為,如果從環保的角度叫停是應該的,但他擔心叫停是在強化行政審批目的,甚至是“李代桃僵”。 他質問,為什么環保總局不在早期就介入,現在介入必然陷入兩難境地,“不是對環境破壞就是對投資造成巨大損失。” 前述專家指出,在電力體制改革啟動后,盡管原國家電力公司被肢解了,但“競價上網”的目的仍舊沒有達到,“這和準入監管的混亂和錯位是相關聯著的。” 按電力改革的終極目標而言,經濟監管應該讓位于社會監管(利益協調、環境保護),環保部門介入電力準入監管是應該的——“但以什么方式介入,在什么時候介入,批判標準如何,如何防止環境對電力準入監管變為權力尋租?” 該專家說:“這些問題似乎沒有被注意。” 更值得關注的還是地方政府的聲音——雖然此次環保總局直接將鋒刃指向一批國字頭的企業,使這次的交鋒表現為環保部門和發電廠商的激烈博弈。 但云南電網公司一位長期負責電力規劃的主任對記者說,由于電力是高科技行業,對地方經濟的帶動并沒有想象的那樣大,“如果電站開發的資源沒有通過市場定價體現出來,那地方群眾更多扮演的是受害的角色。” 他說,由于我國資源所有權定位不清,致使地方在是否開發問題上缺少足夠的發言權,而地方是實實在在的受益者或受害者。 這位主任說,環保總局和電力投資人此次對三峽項目之爭,正好反映出雙方共同認定了河流具有很大的經濟開發價值和資源保護價值。 “一方妥協,另一方就應該支付一個符合市場的價格對資源購買。”該主任對記者說,但長期以來,我國電站開發并未包含環境價值,導致資源投資過低。 據他介紹,以溪洛渡電站和向家壩為例,兩電站的裝機容量超過三峽,但開發成本尚不及三峽的一半。 “為什么?正是因為放棄了資源購買成本。”該主任認為,要么資源省份取得資源的拍賣權,要么中央動用財政進行大量轉移支付,“否則,只能導致西部資源省份在開發—富裕—枯竭—貧困的模式中輪回。” 附件:國家環保總局通報的違法開工項目建設單位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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